午夜精品免费视频,亚洲区欧美区,久久成人精品视频,成人免费网站观看

添入收藏

 

 
大師生平|著作年表|著述索引|作品選讀|大師研究|研究著述|書品推介|研究學人|相關鏈接 

廖平選集

《中國現代學術經典--廖平蒙文通卷(精裝)》

廖平及其經學六變
廖平以禮制治《春秋》略說
本世紀初的《詩經》學研究
中國歷代大儒-經學畸人 廖平

《廖平評傳》

列文森與六譯先生
巴蜀哲學之特色
廖平對《傷寒論》唐古本的文獻研究
經學及晚清“經今、古文學分派說”之爭議

 

 

 

 

 

廖平以禮制治《春秋》略說

作者:趙沛

摘要: 廖平經學的最大貢獻是經學一變時期以禮制“平分今古”文經學,認為經學的今古之爭的根本在于所說禮制的不同。他認為孔子刪定《六經》,以《春秋》為首,是對四代禮制的“改制”,是為后世立法的新的典章制度,而這些“新制”又主要存于孔子手定的《王制》一書。廖平治《春秋》的主旨,就在于參以《王制》,發掘《春秋》所包含的孔子“新制”。
關鍵詞: 廖平; 今文經學; 禮制; 《春秋》; 《谷梁傳》
中圖分類號: B222文獻標識碼: A文章編號: 1001-9839(2005)05-0126-04Liao Ping's Research on the Spring
and Autumn AnnalsZHAO Pei
(College of Law, Shandong University at Weihai, Weihai 264209, P.R.China)Abstract: Liao Ping thought that the underlying difference between the study of Confucian classics written in Western Han Dynasty and the study of Confucian classics written in the Pre-Qin period was that they were based on different regimes. He thought that Spring and Autumn Annals was cardinal in Liu Jing, and was the transformation of old regimes, and was the new regime for posterity. These new regimes was contained in a book entitled Wangzhi. Gu Liang Zhuan is the orthodox school of thought in the study of Confucian Classics written in Western Han Dynasty, the regime of which was the same as that in Wang Zhi. Liao Ping's Research on The Spring and Autumn Annals was to unearth these new regimes from the Spring and Autumn Annals.
Key words: Liao Ping; study of Confucian Classics written in the Western Han Dynasty Characters; regime; The Spring and Autumn Annals; Gu Liang Zhuan

近代經學大師廖平在中國經學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被稱為“最后一個儒家學派的最后一位思想家”[1](第274頁)。著名哲學史家馮友蘭先生曾多次指出:中國經學開始于董仲舒,終結于近代經學大師廖平。


收稿日期: 2005-03-29
作者簡介: 趙沛(1965-),男,河南武陟人,山東大學威海分校法學院副教授,四川大學歷史文化學院博士后,研究方向為中國政治思想史。廖平以禮制治《春秋》略說
哲學社會科學版
2005年第5期
但是,由于廖平經學前后六變,愈變愈玄,為人所詬病。相對于與其同時代的幾位經學大師,如康有為、魏源、龔自珍等,廖平經學在學術史上的影響以及學者對廖平經學的研究都要遠為遜色。但客觀地講,廖平經學在其早期的經學史研究階段,確乎做出了巨大的貢獻。黃開國先生指出,廖平的經學六變,實際上可以歸納為其經學思想的兩大轉變:一是由經學史研究到經學理論建構的轉變;二是經學理論從現實向空幻的轉變。[2]所以黃開國先生認為廖平的學術貢獻“在史不在論”:廖平經學的貢獻在于以禮制來劃分今古文經學,也就是他經學一變時期的“平分今古”。他指出了今古文經學的根本區別,在于所說禮制的不同:今文經學以《王制》為宗,是孔子晚年的定論,為救世而繪制的藍圖,古文經學以《周禮》為宗,是孔子早年的治國設想,二者所言禮制的不同,構成了今古文經學的根本差異,但今古文經學并無輕重、優劣之分,應當互相補充,不可偏廢。此論一出,今古文經學的千年訴訟,幾告終結,廖平之功實屬不可磨滅。劉師培曾評論廖平經學“長于《春秋》,善說禮制。洞徹漢師經例,自魏晉以來未之有也”。廖平的高足蒙文通先生也指出:“就禮制以立言,此廖師學根荄之所在。”[3](第106頁)可見,以禮制解經,乃廖平治《春秋》的最大特點。

這首先與廖平對《六經》與禮制關系的看法密不可分。他認為,孔子刪定《六經》,以《春秋》為首,《六經》不惟微言大義,更是孔子改制之作。兩千年來昧而不明的經學微言大義,就是素王改制。“孔子修《春秋》已,復刪《詩》、《書》,定《禮》《樂》,終乃系《易》。《詩》、《書》、《禮》、《樂》,皆素王平治之具,為《王制》之節目。四經皆孔子就舊文翻譯,以為教人之本。”[4](第20頁)所謂“素王一義,為六經之根株綱領,此義一立,則群經皆有統宗,互相啟發,箴芥相投。自失此義,則形體分裂,南北背馳,六經無復一家之言”[5]。正因為《六經》是孔子為后世立法而修訂的新的典章制度(改制),故不必事事合于三代真制:“孔子修述六藝,其道則一,六藝皆孔子所訂之制,迥非四代舊典。”[6]又云:“賢為圣譯,皆緣孔子之意而作,蓋三代真制實有沿革,古禮荒略,不足為法,六藝于舊事多所改更,今若直錄真事,文與六藝相反而不相合,不惟簡陋不足為法,而文有沿革,亦不一律,故傳者之意全祖六藝而言,不敢復存四代真制。此如六藝之刪潤。今不能據賢者傳記以為四代禮制,皆如孔子之新文也。”[6]所謂“賢為圣譯”,當指后儒傳經。廖平認為,后儒傳經都是依據了孔子之意。三代實行的制度,代有沿革,且由于年代的久遠多已失傳,而孔子刪定六經,對三代禮制“多所改更”,如果用三代的現實制度與《六經》參照,則多有不相合者。后儒傳經者,都祖述孔子《六經》,而不敢復存四代的真制度,實不知此乃孔子改制之作,孔子新文并非都是四代之真制,因此,“《春秋》改時制,所謂因監損益,擇善而從,托之《六經》,于時事(制)無關。”[7](《凡例》)并且,廖平在《四代古制佚存凡例》中詳加說明云:“孔子修述六藝,其道則一,六藝皆孔子所訂之制,迥非四代舊典。自七十子后此說失傳。今雖力復微言,聞者疑信參半,以素王之制,舊皆屬之四代,必創立今學,欲說明此義,非備言四代佚聞與六藝不同者,不足以取信于人。”他進一步說明作《四代古制佚存》的用意是“今故撰為此例,務搜求四代事實與六藝不同者,匯為書,然后人乃悟六藝果素王之教,非四代舊制矣。”所以,孔子修《六經》,“乃斟酌損益,定為一王之制,踵事增華,去弊除害,文質彬彬,而后為萬世可行之政”。“孔子訂制,托之于古,當時弟子誦法、官府信從,合口同聲,以為古制。此孔子過化存神之妙用,子貢所以嘆其不可及。若使人不信,信而不能行,則便不足為圣人矣!”廖平又解釋《六經》禮制與四代禮制之所以不同說:“六藝皆出素王,何得有此詳備文雅之事?不知三代即三統,謂將來之夏商周,非既往之夏商周也。……蓋素王定制,以傳百世,異姓而興不能不改異,若制度拘滯,定于一律,則易代改制,莫之適從。既不能不改,又不可輕變,于是撰為三統之說,取已定之制,分擬三品,如明堂,非夏、殷所有,而立三品明堂,通變以備后王之用。……故三代制,有事實、有托名,學者所當實考者也。”孔子刪定的《六經》禮制,實際上只不過是“通變以備后王之用”的新制。
《六經》之中,《春秋》為首要。廖平在其成名作《今古學考·今古學宗旨不同表》中有云:“今(學)以《春秋》為正宗,余皆推衍《春秋》之法以說之者。”孔子亦以《春秋》為最得其意者,謂后世知我、罪我者亦在《春秋》。孔子以禮制訂《六經》,自然也集中體現在其所訂《春秋》一書之中。廖平《王制集說凡例》說:“孔子撰述以《孝經》、《春秋》為主。《孝經》以治己,故曰:‘行在《孝經》';《春秋》以治人,故曰:‘志在《春秋》'。《孝經》修己之事,于制度則不詳,此內圣之學也;《春秋》專以治人,故以制度為要,此外王之學也。《王制》專為《春秋》而作,故全與《春秋》名物、制度相合也。”所以,“《春秋》有王道,因舊制而加損益,故不拘用周禮,參用四代,因革皆且于經,故《傳》皆因經立說”。“六藝所定,禮以意起,故《(谷梁)傳》中多據以為說。”[7](隱公元年,秋,七月)在廖平看來,孔子作為受天命的圣人,負有代天立法的神圣使命,而《六經》就是他代天立法之作,由于孔子是有德無位的“素王”,不能像帝王那樣借助權勢,把理想變為現實,他只能把代天立法之意,寓于《六經》,尤其是《春秋》之中。而所謂代天立法,除了徒托空言的微言大義之外,更有為后世立法的“典章制度”,所謂“帝王見諸事實,孔子徒托空言,《六藝》即其典章制度”。[5](第175頁)顯然,廖平認為,孔子《六經》所托之為后王立法,主要是通過他所訂的制度來實現的,如他所說:“《王制》為《春秋》大傳,千古翳沉,不得其解,以《谷梁》證之,無有不合”。[7](《凡例》)總之,廖平以為,所謂《六經》,是孔子所訂的一王之制,是為后世立法的新的“典章制度”,這正是廖平治經所以重禮制的根本所在。

既然廖平認為《六經》尤其是《春秋》之中,不僅承載著孔子的微言大義,更包含了孔子改制為后王立法的良苦用心,《春秋》一書也就是孔子“新制”的集中體現。所以,他治《春秋》,一方面要發掘圣人的微言大義,更主要的是要辨正其中為新王立法的禮制。在廖平看來,《春秋》一經,實際上包含了事、禮、例三個核心內容,“且經下所有事、禮、例,《三傳》全同,略有參差,皆屬微末”。[8]廖平《春秋經傳匯解·提要》記廖平的《春秋經傳匯解》對《春秋》事、禮、例的注說:“以事言之,如尹氏卒,舊以為男女不同,今據《左·隱七年》尹氏之文,知《左》經本作尹,《傳》之君氏,文不見經,乃明魯事,發明史例;以禮制言(之),筑王姬館于外,《左》言非禮,《公》言合禮,各言半面,惟《谷梁》由非禮而合禮,乃為全文;以義例言之,凡有異同,皆屬小節。”廖平于《重訂谷梁春秋經傳古義疏·凡例》亦稱:“《春秋》問辭,弟子皆有所據,然其據文本,禮制、文句并用。何君以下說《春秋》者引用經中文句,而略于禮制,一門多與傳意相迕,今注(指其《重訂谷梁春秋經傳古義疏》——引者)中據文,半主禮制,半主文句。”他又批評前賢治《春秋》禮制之不足曰:“《三傳》言禮制者,每傳多各言一隅,必須合考三家方成完說,許鄭訐爭,皆失此旨。”所以,他治《春秋》“于《三傳》禮制異同處,據參差異見諸例以說之,務使彼此相發互文,見義合于禮意為主,不敢輕事訐擊,動成齟齬”。
既然《春秋》是孔子為后世立法的新的典章制度,那么,廖平治《春秋》即以發掘其中的禮制為主旨。這在他經學一變的平分今古階段,體現得尤為明顯。事實上,廖平以禮制治《春秋》,就在其平分今古的一變時期。所謂平分今古,就是以禮制的不同來區分今古文經學。他認為區分今文經與古文經的根本就在于其中禮制的不同:今文經學所言禮制是以殷代為主的四代(虞、夏、殷、周)之制,集中見于孔子手定《王制》一書,古文經學所言的禮制純為周制,主要見于《周禮》一書。前文已述,孔子刪定《六經》,對四代禮制“多所改更”,“迥非四代舊制”,是孔子糅合四代之制,為后世立法所訂的“新王之制”,為“萬世可行之政”。而廖平以為,孔子所訂的這些“新制”,就見于他所手定的《王制》一書,而《周禮》則本于周公定制,所以又有古文經學宗周公,今文經學祖孔子之說。
一般以為,《春秋》三傳各有其特色,《左傳》重事,偏于歷史;《公羊》、《谷梁》重義,偏于經學。而《谷梁》解經無重大發明,《公羊》既能發揮圣人的微言大義,又能建立起自己的理論系統,蔚為一家,為其價值所在。[9](第135-174頁)然廖平治《春秋》則以《谷梁》為要。這自然與他對《谷梁傳》的獨特見解有密切關系。前文已論,廖平治《春秋》(尤其在其經學一變時期)的突出特點,就在于他以禮制解《春秋》,在他看來,《公羊》、《谷梁》為今文經學的主要代表,而《谷梁》則是今文正宗。廖平對此有云:“何以見《谷梁》在先?以其所言,盡合于《王制》,知其先傳今學,篤守師說也。”[10](《參用<左傳>論》第171頁)顯然,廖平之所以以《谷梁》為今文正宗,是因為《谷梁》所保存的禮制最全,也最得孔子之意,他甚至有《谷梁》與《王制》無一字不合之說。所以,廖平重《谷梁》,和他治《春秋》的總體思路相一致,是其以禮制治《春秋》的必然。廖平在《重訂谷梁春秋經傳古義疏·自敘》中談到他作此書的情形,乃“痛微言之久隕,傷絕學之不競,發憤自矢,首纂遺說,間就傳例推比解之,……冥心潛索,得素王、二伯諸大義。甲申初秋,偶讀《王制》,恍有頓悟,于是向之疑者盡釋,而信者愈堅,蒙翳一新,豁然自達”。可見,廖平《春秋》學原也不能脫離先儒征求微言大義的套路,“偶讀《王制》,恍有頓悟”,終于發明了以禮制解《春秋》的路徑,而有了與閻若璩考辨偽《古文尚書》、顧炎武發明古韻分部齊名的以禮制“平分今古”的發現,被學術界譽為清代學術的三大發明。嚴式誨在《重訂谷梁春秋經傳古義疏·序》中稱:廖平的《谷梁》之學,“根源《王制》,溝通二傳,存漢師之遺說,冊范、楊之野言,較清代補注釋例諸家,倜乎過之。”頗得廖平《谷梁》學精義。廖平也自稱其治《谷梁》“以《王制》為主,參以西漢先師舊說,從班氏為斷”。他并解釋以《王制》為主曰:“《王制》為《春秋》大傳,千古翳沉,不得其解,以《谷梁》證之,無有不合。”[7](《凡例》)廖平還有《王制義證》一篇,“引經傳及師說注之,以相印證”。惜該書不存,不能詳其如何印證。即使是對于同為今文經學的《公羊傳》,廖平也認為其中同樣包含了孔子為后王立法的“新制”,故又曰:“董子治《公羊》,禮制與本傳(《谷梁》)實同”[7](《凡例》),故取之說《谷梁》,亦無不可。當然,《公羊》、《谷梁》雖同為今文經學,但畢竟又有明顯的區別。蒙文通先生曾指出:“由《谷梁》以禮說今文者,魯學之遺規,由《公羊》以緯說群經者,齊學之成法,此今文中二派對峙之主干。”[3](第106頁)《谷梁》的特點是善于禮制,為魯學正宗,《公羊》則善于說緯,是齊學的主流,在蒙先生看來,善說禮制的《谷梁》才是漢代今文經學的正宗,也是區分今古的根荄所在,“夫以禮說經者,漢師之家法,石渠、白虎之遺規,今古之大限”。[3](第106頁)

以禮制治《春秋》是廖平《春秋》學的最重要的特點,通過對孔子“新制”的發掘來論證《春秋》之微言大義,是廖平治《春秋》的獨特之處。鄭玄也主張兼治三傳,“其解禮多主公羊說,而《鍼膏》、《起廢》,兼主《左氏》、《谷梁》。”嘗說:“《左氏》善于禮,《公羊》善于讖,《谷梁》善于經。”[11](《春秋篇·論春秋兼采三傳不主一家始于范寧而實始于鄭君》)所謂《左氏》善于禮,是說《左傳》長于史實,其中對上古禮制多所保存。然而,廖平對此有不同看法,廖平于《重訂谷梁春秋經傳古義疏》莊公元年秋疏云:“《公羊》、《左氏》各言一節,《(谷梁)傳》乃全言之,凡三傳說禮不同者,多為此例。”上引《春秋經傳匯解提要》中,也有同樣看法,在廖平看來,《三傳》之中惟有《谷梁傳》是保存禮制最為周全的。這當然可以視為廖平以禮制治春秋,而尤重《谷梁》的原因。
廖平的經學研究,始于“平分今古”的經學一變,以禮制的不同來劃分今文與古文的陣壘,的確是一大發明,對此梁啟超即以“儼然有開拓千古,推倒一時之概”[12](第117-118頁)給予盛贊,就連批評廖平最為激烈的章太炎也對廖平的這一發現頗為贊嘆:“余見井研廖平,說經善分別今古文,蓋惠、戴、凌、劉所不能上,然其余誣謬猬多”[13](《文録卷·程師》)。章太炎批評廖平甚為激烈,當指其余而言,章氏對上言自注曰:“廖平之學與余絕相反,然其分別古今文,塙然不易,吾誠斥平之謬,亦乃識其長。若夫歌詩諷說之士、目錄札記之材,亦多詆平違牾,己雖不謬,所以愈于平者安在邪?”看來章氏也并未有抹煞廖平經學貢獻之意。蒙文通先生論其師廖平經學說:“廖師之學,長于《春秋》,善說禮制……唯善說禮制,依之以求漢師家法之變遷同異,故知據攝以前之古學乃以《王制》為主,以《王制》通《周官》,據攝以后,賈、馬之徒,獨尊《周官》而不復依傍《王制》。鄭玄而下之古學,又以《周官》為主,而以《周官》通《王制》,則學術變合之故,了如指掌。”此可謂對其師學術精髓的最好闡釋了。
本文所及,只是就廖平治《春秋》的突出特點立論,作如下兩個方面的簡單結論:其一,廖平堅持認為,孔子刪定《六經》,是對四代禮制的“改制”,是為后王立法的新的典章制度,因此也不必事事與四代禮制相符合。而這些新的典章制度,又存于孔子手定的《王制》一書,“《王制》專為《春秋》而作,故全于《春秋》的名物、制度相合也”。[4](第20頁)故廖平又有《王制》為《春秋》大傳之說。其二,正因為如此,廖平治《春秋》的主旨,就在于發掘其中的孔子“新制”,并認為《谷梁傳》最得孔子的要旨,說禮最全,為今文正宗。

參考文獻:
[1]約瑟夫·列文森. 儒教中國及其現代命運[M]. 北京: 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 2000.
[2]黃開國. 廖平評傳[M]. 南昌: 百花洲文藝出版社, 1995.
[3]蒙文通. 井研廖季平師與近代今文學[A]. 蒙文通. 經史抉原[C]. 成都: 巴蜀書社, 1995.
[4]廖平. 王制集說凡例[A]. 李耀仙. 廖平選集(下)[C]. 成都: 巴蜀書社, 1989.
[5]廖平. 知圣篇[A]. 李耀仙. 廖平選集(上)[C]. 成都: 巴蜀書社, 1998.
[6]廖平. 四代古制佚存凡例[A]. 新訂六譯館叢書[C]. 成都: 存古書局, 1921.
[7]廖平. 重訂谷梁春秋經傳古義疏[M]. 北京: 中華書局, 1998.
[8]中國地方志集成·四川府縣志輯(第40輯)[Z]. 成都: 巴蜀書社, 1992.
[9]王家儉. 晚清公羊學的演變與政治改革運動[A]. 王家儉. 清史研究論藪[C]. 臺北: 文史哲出版社, 1994.
[10]廖平. 何氏公羊解詁三十論[A]. 李耀仙. 廖平選集(下)[C]. 成都: 巴蜀書社, 1998.
[11]皮錫瑞. 經學通論[M]. 北京: 中華書局, 1954.
[12]梁啟超. 清代學術概論[M]. 北京: 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 2004.
[13]章太炎. 章氏叢書[M]. 杭州: 浙江圖書館, 1919.
(責任編輯:陳峰)

 

 

來源: 【http://journal.sdu.edu.cn | 山東大學學報】
[返回]  

 

 

國學網站,版權專有;引用轉載,注明出處;肆意盜用,即為侵權。
mailto:guoxue@guoxue.com
010-68900123

主站蜘蛛池模板: 高要市| 河北区| 葫芦岛市| 丰镇市| 黄陵县| 浦北县| 临澧县| 石楼县| 崇州市| 灌南县| 康平县| 公安县| 喜德县| 烟台市| 卫辉市| 鄂伦春自治旗| 年辖:市辖区| 新建县| 左贡县| 胶州市| 施秉县| 罗城| 金塔县| 高邑县| 乐清市| 墨江| 德兴市| 靖远县| 渑池县| 株洲县| 神木县| 通辽市| 阳泉市| 黄石市| 浮梁县| 英吉沙县| 温州市| 响水县| 广河县| 湘阴县| 原平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