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寫說明
一、《傷寒論》、《金匱要略》,為我國最古老方書,歷年雖舊,在治療醫術上,仍嶄然如新,前代醫家固已奉之為經典矣。即其他鄰邦,如朝鮮、日本諸醫家,亦視之如鴻寶,當時稱專習此種醫學者為古方家,以此古方而治療目前西醫所命名之病,皆能有效,其所以有效之故,不僅僅在藥物上之酌合得宜,而主要在辨證用方,確能把握一定規律,祖國前代醫家多知之而未能發揮盡致,鄰邦古方醫家每注意于斯,試觀其所著各種醫書,可以考知。
二、我在十年前,曾草草寫過《經方經用法》一稿,久藏篋中,未敢示人,近為實習醫師所見,慫恿問世,我則謂葉著之《古方臨床之運用》,與中醫研究所編著之《傷寒論方解》,均屬指導學醫者應用經方之最好書籍,無待他求。僉謂不然,醫家各有見到之處,即各有可學之處,如《傷寒論》一書,注者有三百余家而皆并傳,其勿自餒,乃一再勉我整理完成,用是抽暇編寫,是否能追隨前兩書之后,至希閱者予以批評。
三、本書每方下,擬有六個項目:1.“證狀表現”:根據原文寫出,原文多條者,則總合其證狀而寫之,若僅一二條者,則直書之,原文略而未備,則于其下加以補充。2.立方意義:據和田啟十郎說:“中醫皆經驗方,而非理論方,予輩淺學,不能說明方之理由,誠為一大憾事。”但為學中醫者隨證處方起見,理應將對證用方大意寫出,亦只因個人淺學之故,不能完全盡合耳。3.“治療標的”:既了解病的證狀與方劑大意后,即須分別主證客證,從主證方面用方治療。4.“諸家經驗談”:后代醫家依據仲景所定之方證,用治某病而獲得療效,或在此一方中加入某藥而又獲得速效,則采錄之,可以備學者參考,否則從缺。5.“諸家緒論”:古今醫家,對于本方有隨證加減法的,或闡發方證藥物中之隱微意義的,或別有特殊見解的,均有供學者參考之價值,故特設此欄以入之,否則從缺。6.“憑證使用”:中醫治病在憑證,不拘拘于何種病名,學者每因中西醫病名不同而有所眩惑,故特設此欄,雖列有西醫病名而暗示其意曰憑證使用,則可以放膽治療矣。
四、各方內,間附編者意見,大致為對于某一方劑之研究,或某一方劑之辨證,或某一方劑之討論。并間附編者治療經驗,系寫個人治療某一病證而有效者,亦足供學醫者之參考。
五、中醫處方:為治病之鎖鑰,投病恰合則解,投病不恰合則不解,有時不但不解,甚至反逆其鎖鑰而加劇。故本編特于“立方意義”,冥心探討,求得方證吻合,終以淺學之故,未克完全合轍,敬希閱者正之。
六、方中劑量,系依照《皇漢醫學》所載的一日三服公分制,雖與原方分量不能盡合,但遍閱他書,能盡合者甚少,即不盡合,如煎服不誤,亦自有效。
七、方劑分類,以《傷寒約編》為藍本,再參考其他各書,有應離而合者,亦有應合而離者,更有已入某方類而移之于雜方類者,今為辨其藥物性質而歸納之,當否,不敢必也。
簡侯再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