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庫提要·尚書古文疏證》
國朝閻若璩撰。若璩字百詩,太原人,徙居山陽。康熙己未薦舉博學(xué)鴻詞。古文《尚書》較今文多十六篇,晉魏以來絕無師說,故左氏所引,杜預(yù)皆注曰逸《書》。東晉之初,其書始出,乃增多二十五篇。初猶與今文并立,自陸德明據(jù)以作《釋文》,孔穎達(dá)據(jù)以作《正義》,遂與伏生二十九篇混合為一。唐以來雖疑經(jīng)惑古如劉知幾之流,亦以《尚書》一家列之《 史通》,未言古文之偽。
自吳棫始有異議,朱子亦稍稍疑之。吳澄諸人本朱子之說,相繼抉摘,其偽益彰,然亦未能條分縷析,以抉其罅漏。明梅鷟始參考諸書,證其剽剟,而見聞?shì)^狹,搜采未周。至若璩乃引經(jīng)據(jù)古,一一陳其矛盾之故,古文之偽乃大明。所列一百二十八條,毛奇齡作《古文尚書冤詞》,百計(jì)相軋,終不能以強(qiáng)辭奪正理。則有據(jù)之言,先立於不可敗也。
其書初成四卷,馀姚黃宗羲序之。其後四卷又所次第續(xù)成。若璩沒後,傳寫佚其第三卷。其二卷第二十八條、二十九條、三十條,七卷第一百二條、一百八條、一百九條、一百十條,八卷第一百二十二條至一百二十七條,皆有錄無書。編次先後,亦未歸條理。蓋猶草創(chuàng)之本。
其中偶爾未核者,如據(jù)《正義》所載鄭玄《書序》注,謂馬鄭所傳與孔《傳》篇目不符,其說最確,至謂馬鄭注本亡於永嘉之亂,則殊不然。考二家之本,《隋志》尚皆著錄,稱所注凡二十九篇。《經(jīng)典釋文》備引之,亦止二十九篇。蓋去其無師說者十六篇,止得二十九篇,與伏生數(shù)合,非別有一本注孔氏書也。若璩誤以鄭逸者即為所注之逸篇,不免千慮之一失。
又《史記》、《漢書》但有安國上古文《尚書》之說,并無受詔作《傳》之事。此偽本鑿空之顯證,亦辨?zhèn)伪菊咧烈萧欤酥枚囱裕嗌允杪浴?br>
其他:諸條之後,往往衍及旁文,動(dòng)盈卷帙。蓋慮所著《潛邱札記》或不傳,故附見於此,究為支蔓。又前卷所論,後卷往往自駁,而不肯刪其前說,雖仿鄭玄注《禮》先用《魯詩》,後不追改之意,於體例亦究屬未安。然反復(fù)厘剔,以祛千古之大疑,考證之學(xué)則固未之或先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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