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敦煌寶藏—敦煌卷子的形制和規格 |
敦煌寫本的數量很多,但其中大多屬于某種固定的形式。另外也有不少不合常現形式的卷子,但這些卷子都各有 一定的道理采取常規以外的形式。 一般來說,標準的卷子本的形式如下: 卷子的尺寸,一般是25~26厘米,相當于當時的1尺。不過后來的1尺已變為30厘米左右了,而寫本用的麻紙仍然 是早先的一尺,例乎不這樣的話、排列在書架上就會有凸凹而顯得難看。一般將這樣的一尺叫做“小尺”與長1尺相對,寬是1.5尺或2尺。自不待言,這種長度為1尺的尺寸實際是木簡尺寸的孑遺。 8世紀末,敦煌地區歸吐蕃統治之后,這種質地優良的麻 紙就無法再從中國內地運來了,此后專用當地生產的紙。這 種紙紋理極粗,尺寸也不再是小尺,而是當時通用尺的1尺× 1.5尺。染料的質量也相當差,有時甚至使用不染色的灰白 的生紙。即使是這種粗劣的紙,在當時的過一地區也還是很 貴重的,吐魯番地區的回鶻人就特意從敦煌購買這種紙使 用。
正文的起首是標 題,與現在所不同的是,標題是以與正文同樣大小的字寫在第 一行。通常正文一卷約為20~30張紙。正文的末尾還要再 一次寫書標題,但在這里大多只寫略題。其后是題記。 題記 的內容包括施舍者的姓名、書手的姓名、書寫日期、書寫緣由、 祈愿文等。其詳略程度各異,有的相當詳細,有的則根本沒有 題記。 在圖書館,每十卷這樣的卷 子為一秩,包好后排列在書架上。在敦煌遺留有這種精美的秩的 殘片。但一般是麻布制的,非常粗糙。 以這種形式制作的卷子可以說僅限 于儒、道、佛教典籍。也正因為是典籍,才被珍藏在學校及寺 院的圖書館中,不能輕易地為我們所見到。 在初期的若干寫本中,有的卷末記有“總計幾千幾百幾十 幾字”的一卷總字數。在使用木簡的時代通常也是這樣記載 的,可以說這也是木簡的遺制之一。因為寫本中記錄的是值 得尊敬的圣賢的言論,所以要注意不能有錯誤。像這樣寫出 總字數確實能夠防止脫字。從當時人們小心注意不發生脫字 的現象可以看出當時也是努力防止錯字出現的。書寫在木簡 上的天子的詔敕也同樣在末尾注記總字數。而卷子則是模仿木簡而來的。這一點從文字的歷史來看是不言自明的。卷子本的書籍與詔敕同樣,不允許有一字一句的錯誤,須恭恭敬敬 地抄寫且應能流利朗讀。 非標準形式的卷于本都是經典以外的書籍。從內容上 看,都是經典的注釋書、面向初學者的教科書、僧侶的戒律及 佛號之類的教科書,這些可以說是供個人使用的。這種書寫 物盡管也是同樣的卷子,但與書寫經典的卷子有明顯的不 同。 其每行不是17個字,字很小,其書寫者也不是專門的書 手,而是由學習者本人以及師傅、長輩等非職業書手書寫,并 且每每使用行書和草書。 此外,用紙一般也不用麻紙,有不少 甚至就寫在廢紙的反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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