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敏浩
一、引言
有關黃宗羲(梨洲,1610-1695)心學思想源自王守仁(陽明,1472-1529)與劉宗周(蕺山,1578-1645)的事實,學者多能言之。至於二人對宗羲思想影響的具體情況,劉述先教授曾就宗羲的著作,尤其是《明儒學案》作過一番研究,認為“梨洲依蕺山,對於陽明之心學有所簡擇”,也就是說,“他以蕺山思想之綱領為判準,簡擇陽明,平章各家學術,謹守繼承自蕺山思想的原則而勿失”。從劉教授的研究看來,這應該是一個中肯的判斷。
本文探討宗羲的心學思想,承認蕺山與陽明對其影響甚深,但卻沒有把二人帶進來討論,只是以宗羲的另一部重要著作《孟子師說》為根據,略窺其心學的內容。跟已有的黃宗羲思想研究的成果相比,本文確有不夠全面之嫌。但對某部重要著作做些點滴的工作,提供自己的心得,也不算毫無意義。以下將從理氣論、心性論及工夫論三方面來看《孟子師說》所蘊含的心學思想。劃分為三個課題只是為了論述上的方便,它們實際是密切相關的。
二、《孟子師說》中的理氣論
我們首先看《孟子師說》的題目,其中“師說”的“師”,指的就是宗羲的老師劉蕺山。再看此書的題辭說:
先師子劉子於《大學》有統義,於《中庸》有慎獨義,於《論語》有學案,皆其微言所寄,獨《孟子》無成書。羲讀劉子遺書,潛心有年,麤識先師宗旨所在,竊取其意,因成《孟子師說》七卷,以補所未備。或不能無所出入,以俟知先生之學者糾其謬云。
可知宗羲本蕺山之意解釋孟子,并認為這大概可以代表蕺山本人的解釋。孟子的思想并不是本文所關注的主題。我們所關注的,是在此書中宗羲是完全繼承蕺山的思想,至少他自己認為是如此的。然而,從現代學術的角度看,《孟子師說》當然也反映宗羲個人的思想。他說“或不能無所出入”,正表示他內化蕺山思想的過程中實不能不帶著個人的見解。
然則此書所呈現宗羲的心學面貌究竟是如何?先看他如何說氣:
天地間只有一氣充周,生人生物。人稟是氣以生,心即氣之靈處,所謂知氣在上也。心體流行,其流行而有條理者,即性也。猶四時之氣,和則為春,和盛而溫則為夏,溫衰而涼則為秋,涼盛而寒則為冬,寒衰則復為春。萬古如是,若有界限於間,流行而不失其序,是即理也。理不可見,見之於氣;性不可見,見之於心;心即氣也。心失其養,則狂瀾橫溢,流行而失其序矣。養氣即是養心,然言養心猶覺難把捉,言養氣則動作威儀,旦晝呼吸,實可持循也。……離氣以求心性,吾不知所明者何心,所見者何性也。
首句言天地間只一氣充周,生人生物,很有唯氣論或氣一元論的味道。既然天地一氣,則心也只能是氣,故說“心即氣”。又說“心即氣之靈處”而“知氣在上”;心雖靈而在上,畢竟仍不離氣。心之流行而有條理者即是性,氣之流行而不失其序者即是理。性、理不可見而見之於心、氣,而從四時流行而不失其序是即理的例子來看,無形的性、理好像就是心、氣的內在的實然的條理,其本質仍屬氣。因此末句認為“離氣以求心性”根本不可能。這樣看來,無論心、性、理,一皆屬氣,是氣的不同表現,如是便真好像是氣一元論的說法。
然而,我們仔細往下文看,卻有不同的印象:
人身雖一氣之流行,流行之中,必有主宰。主宰不在流行之外,即流行之有條理者。自其變者而觀之謂之流行,自其不變者而觀之謂之主宰。養氣者使主宰常存,則血氣化為義理;失其主宰,則義理化為血氣,所差在毫釐之間。
從文本的脈絡看,此處所謂主宰,當是指心而言。說心是人身一氣流行之主宰,便好像有心不只是氣之流行的意思。雖然下文即謂此主宰是流行之條理,不在流行之外,但又說流行是變而主宰不變,則主宰與流行究屬不同的兩層。當然,我們可以順著氣一元論的解釋,說那主宰之不變只是流行之氣之不失其序,是流行之條理,換言之,是氣順著一不變的規則而變化流行,而此規則便是心。心主宰著一身之氣的運作,而心本質上仍屬氣。是故主宰的心與流行之氣究屬一層,而非兩層,或即使是兩層,也是同質的兩層,而非異質的兩層。這樣說心,心好像就是一經驗的、實然的氣之靈之心了。但下文卻說「養氣者使主宰常存,則血氣化為義理;失其主宰,則義理化為血氣,所差在毫釐之間」,則作為主宰的義理與血氣,也就是心與氣之間,似乎仍存在一異質的跳躍的關系。或謂血氣化為義理,只是血氣之順著其本有之條理而運作,而義理化為血氣,是血氣不復依其條理。這樣說也勉強可通,但我們再看宗羲在他處有說:“生而稟於清,生而稟於濁……。然至濁之中,一點真心埋沒不得,故人為萬物之靈也”,然則清濁之氣質與真心,似乎總有一根本的不同。又說:
天心生生之幾,無時或息。故放失之後,少間又發,第人不肯認定,以此作主宰耳。認得此心便是養,若火之始然,泉之始達,自不能已。旦晝牿亡,未嘗非此心為之用,而點金成鐵,迷卻當下矣。
此處說心乃生生之幾,若迷失此心之主宰,便無異點金成鐵。須知金不是鐵,此比喻似乎又表明,心實在不能完全地等同於氣。
從以上的分析看來,宗羲好像是氣一元論者,但此氣一元論的形態較為特別,其中心之與氣有不同,且不但是同質的不同,更有異質的不同之勢。我們認為,這說明了宗羲的思想不能是實然的只是氣的一元論。這其實是表示一心與氣的辯證的不離不雜的關系的思想。只是宗羲好言心氣不離的一面,絕不愿言其不雜的一面,遂有如“心即氣”一類的說法。至謂“心即氣之靈處”,“靈處”其實已暗示一不雜的關系。我們再看一些引文便可明白。宗羲說:
孟子以為義理即心,而是以心之主宰而言曰“志”,有主宰則不患不流行。“志至焉,氣次焉”,次,舍也……。志之所至,氣即次於其所,氣亦無非理義矣。
此處言“志”,其實就是言心。孟子言“志至焉,氣次焉”的原意且不管。宗羲以“舍”釋“次”,在他看來,心志之所至,氣即舍於其所,此表示心之所至就是氣之所至,心、氣同住一處,二者是平行地辯證地通而為一,并非直接地等同。說辯證,則心、氣不雜;通而為一,則心、氣亦不能離。宗羲就在此意義下說“氣亦無非理義”;當然,此處的理義就是心。宗羲又說:
志即氣之精明者是也,原是合一,豈可分如何是志,如何是氣!……若離氣而言持志,未免捉捏虛空,如何養得?
其意謂心志與氣實不可分,這是因為心是氣之精明,二者“原是合一”。順著上文的疏導,此合一便應是辯證的合一,而非同質的合一了。末句說明宗羲不愿離氣言心的理由,是因為根本沒有離氣的心可言,有的也不過是一片虛空而已。
心、氣的關系既明,宗羲思想中理、氣的關系亦可得而明。宗羲認為心即理,他說:
蓋人之為人,除惻隱、羞惡、辭讓、是非之外,更無別心,其憧憧往來,起滅萬變者,皆因外物而有,於心無與也。故言“求放心”,不必言“求理義之心”;言“失其本心”,不必言“失其理義之心”,則以心即理也。
在宗羲看來,孟子言求放心,不言求理義之心,言失其本心,不言失其理義之心,是因為心本身就是理義,不必別求理義,故說心即理。然此處心即理的「即」,卻是即是、等同的即,并非如心即氣的“即”之具有辯證的含義了。如是,心既等於理,心、氣關系就等於理、氣的關系。我們認為《孟子師說》中最能表示宗羲心目中理、氣關系的是下面一段:
無氣外之理,“生之謂性”,未嘗不是。然氣自流行變化,而變化之中,有貞一而不變者,是則所謂理也性也。告子唯以陰陽五行化生萬物者謂之性,是以入於儱侗,已開後世禪宗路徑。
宗羲在此以性、理同為一類,又對告子與禪宗采否定態度,皆不在話下。他認為氣之流行中有貞一不變之理或性,但又說此理或性不在氣外;正使人懷疑此理、性是否氣之自然之質性或條理之際,又跟著否定唯以氣(陰陽五行)是性的說法。這清楚表明,他心目中的理、氣關系其實就是異質的不離不雜的關系:一方面氣不等同理,另一方面理又不在氣之外。
然而,盡管宗羲的理氣說具有不離不雜的含義,但他卻絕少明說此義,而總是以氣一元論的姿態以表之。如說:
形色,氣也;天性,理也。有耳便自能聰,有目便自能明,口與鼻莫不皆然,理氣合一也。
從“有耳便自能聰”說理氣合一,便很容易令人想到這是同質的合一。又如:
天以氣化流行而生人物,純是一團和氣。人物稟之即為知覺,知覺之精者靈明而為人,知覺之麤者昏濁而為物。
若不是緊接著謂“人之靈明,惻隱羞惡辭讓是非,合下具足,不囿於形氣之內”,便很容易令人誤會人之心知(知覺)乃完全是實然的氣。又說:
四時行,百物生,其間主宰謂之天。所謂主宰者,純是一團虛靈之氣,流行於人物。
此處天即天理,也就是理,而此理純是一團虛靈之氣,這簡直就是氣一元論的說法!由這種理即氣的說法再轉手,便形成宗羲反對氣質之性與義理之性的劃分。他引孫淇澳的話說:
如將一粒種看,生意是性,生意默然流行便是氣,生意顯然成象便是質,如何將一粒分作兩項,曰性好氣質不好?所謂善反者,只見吾性之為善而反之,方是知性,若欲去氣質之不善而復還一理義之善,則是人有二性也。二之,果可為性否?
宗羲此處引用孫淇澳的話,表示他贊同不能區分義理與氣質之性。這當然是他主張理不離氣所自然導致的結論了。
試問:既然宗羲的理氣說具有不離不雜之義,他為何總是傾向理氣合一乃至氣一元論?這是否自相矛盾?於此,須知氣一元論可有不同的解釋。宗羲的思想可說是一種氣一元論,但此氣一元論卻不必與理氣不離不雜之義相矛盾。若就理氣不離不雜的不離的一面予以積極的強調,推至極端,而不強調其不雜的一面,便很容易出現宗羲那些理氣合一之說。宗羲的情況恐怕就是如此。若進一步問為何宗羲定要如此,定要以理氣合一的方式表達其理論?此則可能與他所批評的對象有關。我們讀《孟子師說》,發現宗羲對當時一些論說提出批評。其中值得注意的,是他對佛教及朱子的評論。他批評佛教說:
佛氏“明心見性”,以為無能生氣,故必推原於生氣之本,其所謂“本來面目”,“父母未生之前”,“語言道斷,心行路絕”,皆是也。
又說:
“性無善無不善”,後世釋氏“不思善,不思惡”之說近之。但釋氏無善無惡,以理為障,更不復求,與告子性無善惡復求理於外者為異。
理學家大抵辟佛,宗羲亦不能外。他大概認為,儒家講心性,佛家也講心性,但佛家的明心見性,所見的性卻是無善無惡,與儒家的性善不同。性無善惡再往上講便是無,此無能生氣而為氣之本源。到此境界,語言道斷,心行路絕,也就是所謂父母未生前的本來面目。宗羲對他所理解的佛法不能茍同,認為這樣只會走上虛無主義的道路。這可能就是使他的思想趨向理氣合一,不愿在氣外言理的背景之一。但更重要的理由恐怕是朱子。我們知道,朱子主張性即理,又主張理氣不離不雜。他的思想流傳下來,一般都認為理氣為二是其學說的特點。這其實是依理氣不離不雜,順著朱子喜分解的思路而強調理氣不雜的一面而來的結果。若推其源,則理氣為二實不必與宗羲之所想構成嚴重的沖突,蓋朱子也以理為氣之理,只不過是依其學說性格之較重分解,而強調理氣不離不雜之不雜一面,遂有理氣為二之姿態。在此意義下的理氣為二實不妨礙理氣合一之說。然而,宗羲卻似乎沒有對此給予足夠的正視。他大概認為,朱子下來的理氣說是把理氣分而為二,遂出現問題。但他的理解也不是完全沒有根據。我們相信,朱子之以心、性及心、理為二是導致宗羲把其理氣說理解為理氣為二的重要原因。蓋依朱子,心屬於氣而性、理屬於理(性即理),但心與理并不是不離不雜的關系。心需做持敬及格物的漸修工夫使性、理呈現,彼此在當初實有一距離。這便很容易令人聯想到理、氣也有一距離而為二。宗羲對心與性、理分而為二之說甚不以為然,他說:
第先儒言性即理也,既不欲以性歸之知覺,又不可以性歸之天地萬物,於是謂性受於生之初,知覺發於既生之後。性,體也,知覺,用也,引樂記“人生而靜,天之性也。感物而動,性之欲也”以證之。靜是天性之真,動是知覺之自然,因惻隱、羞惡、辭讓、是非之在人心,推原其上一層以為之性,性反覺於渺茫矣。告子不識天理之真,明覺自然,隨感而通,自有條理,即謂之天理也,先儒之不以理歸於知覺者,其實與告子之說一也。
此處所謂先儒,應該就是朱子無疑。宗羲的立場,正如上文所言,是心即理,換言之,性理應歸於知覺,也就是心之知覺、靈覺。但朱子以心、性為二,把性推原於心上一層,此在宗羲來說,是求性於玄虛,“反覺渺茫”。宗羲又批評朱子的心、理為二,說:
先儒未嘗不以窮理為入手,但先儒以性即理也,是公共的道理,而心是知覺,知得公共的道理,而後可以盡心,故必以知性先於盡心。顧其所窮,乃天地萬物之理,反失卻當下惻隱、羞惡、辭讓、是非之心之理矣。
依宗羲,理是從本心當下的惻隱、羞惡、辭讓、是非而見。但朱子窮理卻往天地萬物處求那公共的道理,這不但不能求得真正的性理,反而令性理埋沒而傷天害性,故宗羲說“若必欲求之於天地萬物,以己之靈覺不足恃,是即所謂戕賊也”。這不能不是嚴厲的批評。
由上可知,宗羲理氣說之走上氣一元論,若單從《孟子師說》來看,可能是緣於他對佛教及朱子學說的反動。因為一說求性於氣之外,便入於玄虛,一說求理於氣之外,便等於求理於心之外而為義外,是以宗羲總不能接受理氣之分說。即使理氣之不離不雜實容許某一義上之理氣分言,但宗羲總會馬上聯想到佛教及朱子學說的毛病而深拒之,遂只愿強調理氣之不雜一面而甚至推至極端而為氣一元論之說。我們相信,唯有如上的理解,方可得宗羲《孟子師說》中的理氣論之實。
三、《孟子師說》中的心性論
至此,經過對理氣論的一番辨明,應該可以明白,盡管宗羲說心即氣,此心并不是一實然的經驗的氣之靈之心,而是一不離氣而存在(氣之靈)之超越的本心。在《孟子師說》中,心之超越性之義隨處可見。若問此心之超越性是如何?試看他說:
耳主於聽,目主於視,皆不離事上。心以思為體,思以知為體,知以虛靈為體,不著於事,為發於本體之自然,而未嘗有所動者,所謂照心也。“先立”者,立此而已。世人之心,離了事物,更無泊處,只得徇於耳目。耳目非小,徇事物則小矣。
此心之本體虛靈,不離事物亦不著於事物,應事接物而本體未嘗有動,故可稱為照心。照有覺照之意,正顯其超越事物而不為事物所囿限的含義。下面一段更能顯出心之超越義:
赤子之心,只知一箇父母,其視聽言動,與心為一。視聽言動在此,心便在此,無有外來攙和,雖一無所知,一無所能,卻是知能本然之體。逮其後來,世故日深,將習俗之知能,換了本然之知能,便失赤子之心。大人無所不知,無所不能,不過將本然之知能擴充至乎其極,其體仍然不動,故為不失,猶夫子云:“知之為知之,不知為不知,是知也。”有知之,有不知,知之量也;以為知之,以為不知,知之體也。人以為事事物物皆須講求,豈赤子之心所能包括?不知赤子之心是個源頭,從源頭上講求事物,則千紫萬紅,總不離根;若失卻源頭,只在事物上講求,則剪彩作花,終無生意。
此本心之體就如赤子之心,一無所知,一無所能,但同時也無所不知,無所不能。為何如此?須知此無所不知,無所不能并不是對事事物物乃至事事物物的道理皆知皆能,否則此心便成了經驗的認知心,而窮盡一切事物亦不可能。所謂無所不知,無所不能,是指知一切道理的源頭,乃至知一切事物的源頭。能掌握此根源,也就是自己的本心之體,則“千紫萬紅,總不離根”,人才可能真正超越事物的限制而自我當家作主。
或問如何體認此本心?須於何處體認?答曰:須於心之惻隱、羞惡、辭讓、是非之處體認,故說:
滿腔子是惻隱之心,此意周流而無間斷,即未發之喜怒哀樂是也。遇有感觸,忽然迸出來,無內外之可言也。先儒言惻隱之有根源,未嘗不是,但不可言發者是情,存者是性耳。
這是說惻隱已是本心的全幅呈露,不可在此以外更覓源頭,即使有其根源,也是即此而在,不離乎惻隱的本身。或謂惻隱是情,是心之所發,不是心性,如何可說一惻隱之情便已具足?但這個問題已預設性、情的分立,不是宗羲所能同意的。他說:
先儒之言性情者,大略性是體,情是用;性是靜,情是動;性是未發,情是已發。程子曰:“人生而靜以上不容說。纔說性時,他已不是性也。”則性是一件懸空之物。其實孟子之言,明白顯易,因惻隱、羞惡、恭敬、是非之發,而名之為仁、義、禮、智,離情無以見性,仁、義、禮、智是後起之名,故曰「仁、義、禮、智根於心」。若惻隱、羞惡、恭敬、是非之先,另有源頭為仁、義、禮、智,則當云心根於仁、義、禮、智矣。是故性情二字分析不得,此理氣合一之說也。體則情性皆體,用則情性皆用,以至動靜已未發皆然。
此處所謂先儒,大概是指宋儒,特別是程、朱一系的學說。從程、朱的傳統下來,總是以體用、靜動、未發已發來分性、情。若從理氣的觀點看,則性屬理,情屬氣。從上文已知,宗羲反對理氣分立,由此也反對性情分立。就如理不能從氣外求一樣,性也不能在情之外求,否則只能入於玄虛。惻隱、羞惡、恭敬、是非是情,仁、義、禮、智是性。二者的關系是即情即性,即惻隱便是仁,即羞惡便是義,即恭敬便是禮,即是非便是智。性固是性,情固是情,但彼此同一處所,不可相離。為了強調性情之相即不二,宗羲甚至說仁義禮智是後起之名,總想避免性情有些微分別的任何聯想。此與他的理氣觀實在如出一轍。是以最後說“性情二字分析不得,此理氣合一之說也。體則性情皆體,用則性情皆用,以至動靜已未發皆然”。這也就是即性即情,即理即氣,即體即用,即動即靜,即已發即未發之說。當中又就即已發即未發解釋說:
惻隱、羞惡、恭敬、是非之心,不待發而始有也。未發之時,此四者未嘗不流行於中,即使發之時,四者有何聲臭之可言乎!
一般以未發已發指情而言。情之未發時未有情,情之已發時則有情,而情落於形相。但在宗羲即情即性,即未發即已發之說下,未發無形而有情,已發有情而無形。如是,惻隱、羞惡等之情便成為本心之用,一皆含有超越之意義了。
依朱子學的傳統,本來情已落於形相,可為惡源,但依宗羲,情既是即體之用,便不能為惡的來源負責。然則人性本善而惡從何來?宗羲大概認為惡來自人欲,因他說“纔提起便是天理,纔放下便是人欲”,一如其他的宋明儒者,都是天理人欲對舉。另外,他又有“習”的觀念,說:
先儒只緣認“習”字太狹,墮地已後之習無論矣。人乃父母之分身,當其在胎之時,已有習矣。不然,古人之言胎教何也?總之,與性無與也。
依宗羲,性情相與,性氣相與,是故氣質之性亦可以是善的。人有天生不善,在宗羲看來,此非氣質之病,而是來自先天之習,此習本與性無關,更何況後天之習。然則所謂習與人欲究從何來?宗羲說:“心無一事,纔惹些子,便為已甚。已甚之事,但從些子變現出來。”恐怕一切習與人欲都是從這“些子”變現出來的,而這“些子”其實便是“念”:
事之過不及處,便是惡事;念之有依著處,便是惡念。……吾輩時常動一善念,細揣之,終是多這念。有這念便有比偶,有為我便有為人,有中立,比偶生焉,有比偶便有貞勝。……故曰:“毛猶有倫。”有倫則害道。
本心之體本來無事,只為呈用時或過或不及,稍有依著,便成念;此念即是惡之根源。勿謂惡念才是惡之源,即使是善念,因為是依著,無論多麼微細,即已落入比偶相對之中,已離本心之體遠矣,故曰害道。
本心呈用有過或不及而成念,流而為習、欲,而為惡源。吾人透過修德而回復本心,但至此仍未充足,更需要盡心,而盡心即性:
孟子所謂擴充、動心忍情、強恕而行,皆是所以盡心。性是空虛無可想像。心之在人,惻隱、羞惡、辭讓、是非,可以認取。將此可以認取者推致其極,則空虛之中,脈絡分明,見性而不見心矣。如孺子入井而有惻隱之心,不盡則石火電光,盡之則滿腔惻隱,無非性體也。
心體不離氣,可透過惻隱、羞惡等之情來認取。將此心擴充,推致其極,便是性體呈現。此時已入於化境,惻隱、羞惡等都是自然流行,并無一絲一毫的過或不及。既無過或不及之念,則性體就如一片空虛沒有半點浮云。但此空虛決不是玄虛死寂,而是空虛中滿腔惻隱,一切脈絡分明,須知性體亦不離氣也。本心之推致其極便是性體,性體也就是天:
惻隱、羞惡、恭敬、是非之發,雖是本來所具,然不過石火電光,我不能有諸己,故必存養之功,到得“溥博淵泉,而時出之”之地位,性之分量始盡,希賢希圣以至希天,未至於天,皆是不能盡其才。猶如五谷之種,直到烝民乃粒,始見其性之美,若苗而不秀,秀而不實,則性體尚未全也。
此段之意與上引一段差不多,只是加上性體就是天之意,更說性體未全,未至於天,皆是不能盡其才,可見宗羲對道德實踐要求之嚴格。
既然盡心即知性知天,則此心性是否人、物皆具有?宗羲於此采取與孟子相同的人、禽之辨的態度。他說:
天以氣化流行而生人物,純是一團和氣。人物稟之即為知覺,知覺之精者靈明而為人,知覺之麤者昏濁而為物。人之靈明,惻隱羞惡辭讓是非,合下具足,不囿於形氣之內;禽獸之昏濁,所知所覺,不出於飲食牡牝之間,為形氣所錮。原是截然分別,非如佛氏渾人物為一途,共一輪回托舍也。
天以氣化流行而生人物,這本是宗羲氣一元論的一貫態度。人物稟氣而生,皆有知覺,所不同者在人之知覺精而靈明,不囿於形氣,物之知覺則粗而昏濁,為形氣所錮。於是,人物之別就在不囿於形氣之靈明之有無,故說:
愚謂君子所存,存此知覺中之靈明耳,其知覺不待存也。物所受於天者,有知覺而無靈明,合下自與人不同。
人具知覺之靈明,物則只具知覺。須注意知覺固然屬氣,知覺之靈明亦不能離氣,但卻不囿於形氣。此不離形氣卻又不囿於形氣之靈明也就是本心。人物之別在本心之有無,而心之推致其極即是性,故人物之性亦不同:
程子“性即理也”之言,截得清楚,然極須理會,單為人性言之則可,欲以該萬物之性則不可。即孟子之言性善,亦是據人性言之,不以此通之於物也,若謂人物皆稟天地之理以為性,人得其全,物得其偏,便不是。夫所謂理者,仁義禮智是也。禽獸何嘗有是?如虎狼之殘忍,牛犬之頑鈍,皆不可不謂之性。具此知覺,即具此性。晦翁言“人物氣猶相近,而理絕不同,”,不知物之知覺,絕非人之知覺,其不同先在乎氣也。理者,純粹至善者也,安得有偏全!人雖桀、紂之窮兇極惡,未嘗不知此事是惡,是陷溺之中,其理亦全,物之此心已絕,豈可謂偏者猶在乎?若論其統體,天以其氣之精者生人,麤者生物,雖一氣而有精麤之判。故氣質之性,但可言物不可言人。在人雖有昏明厚薄之異,總之是有理之氣;禽獸之所稟者,是無理之氣,非無理也,其不得與人同者,正是天之理也。
此段的論述較復雜,其實亦不過直承上引一段文字的思路一貫下來。總而言之,其意謂人物皆稟氣而有知覺,人之知覺精而具靈明,物之知覺粗而不具靈明。靈明即本心,本心通於性與天理,故人具性與天理。不具靈明者無本心,故亦不具性與天理。但吾人實不能說物(包括禽獸)無心、性與理,不過其心只是知覺而非本心,其性只是氣質而無義理,即使有理也不是義理之理或天理。由此可見,宗羲堅守孟子人禽之辨,把人性、物性區別開來。末二句提到氣質之性只可言物不可言人,又區分有理之氣與無理之氣,其思想不是純粹實然的氣一元論,不亦明白不過嗎?
四、《孟子師說》中的工夫論與一本萬殊
有了理氣論及心性論的了解為背景,宗羲的工夫論當亦易明,以下即略述之。
其實,宗羲整個心學的重點不外乎擴充吾人的本心,是故其修養工夫亦必落在時時令本心抬頭作主之上。宗羲說:
不忍不為之心,心皆有之,不忍於此或忍於彼,不為於此或為於彼,壅塞而不流行,茍能時時以此為主,則達矣。……即甚蔽錮之人,此心常在,無有滅熄,茍一返之而是矣。
吾人日常知覺用事,靈明昏蔽,但畢竟本心常在,無有熄滅之時,是故首要的工夫便是讓此本心之靈明作主。引文中“茍一返之而是”中之返字,正表示一逆反而覺識此本心的工夫。蓋讓本心抬頭實無任何特定的巧妙辦法,只有在它呈現時當下不順其流而逆反地覺識肯認之之一法。如惻隱之心起時,即不順其過或不及而當下肯認此惻隱,此即“返之而是”。但至此當然仍未是夠。宗羲說:
惻隱、羞惡、恭敬、是非之發,雖是本來所具,然不過石火電光,我不能有諸己,故必存養之功……。
蓋雖“返之而是”,本心抬頭作主,但石火電光,只是剎那間之事,轉眼又依然故我,或“稍涉安排,則霍然而散,不能自主”。因此,若要本心時時作主,便須加存養之功。所謂“存養”,“存得恰好處便是養”也就是常常保持此本心而不令放失。更具體地說:
“必有事焉”,正是存養工夫,不出於敬。伊川云:“有物始言養,無物又養箇甚麼?浩然之氣,須是見一箇物如卓爾躍如是也。”此與明道〈識仁〉之意相合,“正”是把捉之病,“忘”是閑斷之病,“助”是急迫之病,故曰“不須防檢,不須窮索”、“未嘗致纖毫之力”。蓋存得好就是誠敬,誠敬就是存也。存正是防檢,克己是也;存正是窮索,擇善是也;若外此而為防檢窮索,便是人偽,未有不犯三者之病也。
莫謂存養的工夫容易,其實含義極豐。它既是誠、敬,又是勿正、勿忘、勿助,又已包含防檢窮索,克己擇善。存養既是敬,則敬便不是一般的恭敬:
蓋有事而始完得一敬,誠中形外,敬是空明之體,若不能事事則昏暗,仍屬不敬。程子“涵養須用敬,進學在致知”,是一串工夫,須用善看,故又曰:“未有能致知而不在敬者。”
敬并不只是內心的尊敬,或對人恭敬,而是包括處事恰到好處。我們注意“涵養須用敬,進學在致知是一串工夫”,然則省察窮理實亦含於敬之存養工夫之內。宗羲又說:
千圣相傳者心也,心放他自由不得,程子提出“敬”字,直起死回生丹藥。禹、湯、文、武、周公五君子,其功業蓋天地也。孟子不言,單就一點憂勤惕慮之心描出,所謂“幾希”也。蓋天地也只是箇敬,天地雖寬廣散漫,而四時晝夜,不敢稍有逾越,其間鬼神往來,凜凜於禍福之間,非此幾希為之主宰乎!人得此以為心,則蟲魚草木瓦石,都作鬼神動定矣。
既然“天地也只是個敬”,則敬之工夫做至徹底,便與天同。故曰:
……故必存養之功,到得“溥博淵泉,而時出之”之地位,性之分量始盡,希賢希圣以至希天……
此時工夫已至化境,即本體即工夫是也。
上文已略提到敬之工夫實已蘊含進學窮理,此已含內外貫通之義。及至化境,則“心與事融,外不見人,內不見己,渾然至善之中,萬物一太極也,蓋無處非大德之敦化矣”。此時若就心言,“知得群心之變,亦只養得吾心之常”;就性言,則“及到成之而為性,則萬有不齊,人有人之性,物有物之性,草木有草木之性,金石有金石之性,一本而萬殊”;若就理言,則“自其分者而觀之,天地萬物各一理也,何其博也!自其合者而觀之,天地萬物一理也,理其無理也,何其約也!”總之,“散殊者無非一本,吾心是也;仰觀俯察,無非使吾心體之流行,所謂‘反說約'也。”此一本萬殊之義,本為有明一代心學所涵,而宗羲把它彰顯出來了!
五、結論
本文從《孟子師說》探討黃宗羲的心學,視宗羲為氣一元論者,但從其心氣關系的分析卻使我們發現,其氣一元論實蘊含理氣不離不雜之義,因此不是純粹實然的氣一元論。宗羲心學中的心是一超越的本心,心之發用是惻隱、羞惡等之情,而即性即情,情也具超越的含義。於是在宗羲的系統中作為惡之源的不是情,而是念。另外,心之擴充至極便是性,性即是天。此心性只人具有,物不能有。宗羲的修養工夫重在逆反覺識本心而以敬存養,存養通於致知,故內外貫通,一本萬殊。
如果我們把這些特點再進一步歸納,便可見“心”此一觀念實為樞紐:超越的本心即是理,不離氣,發用為情,依著為念,擴充則為性天,以敬存之,本含萬理。劉述先教授總括宗羲心學的特色為:(一)“盈天地皆心也,變化不測,不能不萬殊。”(二)“心無本體,工夫所至,即其本體。”(三)“窮理者,窮此心之萬殊,非窮萬物之萬殊也。”(四)“讀書不多,無以證斯理之變化,多而不求於心,則為俗學。”同是以心一觀念為其樞要。可見《孟子師說》確能反映宗羲心學的特色。這也許正是從陽明、蕺山一路下來的心學傳統,為宗羲所繼承而不失。劉教授因此認為宗羲是宋明儒學的殿軍,衡之於《孟子師說》,應是毫無疑問的。
注釋:
[1]如錢穆,《中國近三百年學術史》,二冊(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1983),上冊,頁23-26;謝國楨,《黃梨洲學譜》(香港,崇文書店,1971),頁35-36;古清美,《黃梨洲之生平及其學術思想》(臺北:國立臺灣大學文學院,1978),頁69-109。
[2]劉述先,《黃宗羲心學的定位》(臺北:允晨文化實業股份有限公司,1986),頁118。
[3]同上,頁60。
[4]其實劉述先教授已注意到《孟子師說》,并藉此對宗羲學說的傳承作過說明。可參考《黃宗羲心學的定位》,頁79-90。又可參考他的〈論黃宗羲對于孟子的理解〉,收入氏著,《儒家思想意涵之現代闡釋論集》(臺北:中央研究院中國文哲研究所籌備處,2000),頁30-36;40-43。
[5]黃宗羲,《孟子師說》,收入劉宗周,《劉宗周全集》,六冊,戴璉璋、吳光主編,鐘彩鈞編審(臺北:中央研究院中國文哲研究所籌備處,1997),第四冊,頁627-628。
[6]《孟子師說》,〈浩然章〉,頁641。
[7]同上,頁641-642。
[8]同上,〈道性善章〉,頁661。
[9]同上,〈牛山之木章〉,頁734。
[10]同上,〈浩然章〉,頁742。
[11]同上。
[12]同上,〈仁人心也章〉,頁735-736。
[13]同上,〈生之謂性章〉,頁726-727。
[14]同上,〈形色章〉,頁756。
[15]同上,〈人之所以異章〉,頁702。
[16]同上,〈堯以天下與舜章〉,頁716。
[17]同上,〈富歲子弟多賴章〉,頁731。
[18]同上,〈浩然章〉,頁641。
[19]同上,〈公都子問性章〉,頁729。
[20]同上,〈性猶杞柳章〉,頁725-726。
[21]同上,〈盡其心者章〉,頁744-745。
[22]同上,〈性猶杞柳章〉,頁726。
[23]根據學者的研究,宗羲批評朱子之學,除思想上的原因外,還有其時代背景。參考張亨,〈試從黃宗羲的思想詮釋其文學視界〉,收入氏著,《思文之際論集——儒道思想的現代詮釋》(臺北:允晨文化實業股份有限公司,1997),頁353及399-400。
[24]《孟子師說》,〈鈞是人也章〉,頁737。
[25]同上,〈不失赤子之心章〉,頁698-699。
[26]同上,〈人皆有不忍人之心章〉,頁652。
[27]同上,〈公都子問性章〉,頁730。
[28]同上,頁731。
[29]同上,〈西子章〉,頁708。
[30]同上,〈富歲子弟多賴章〉,頁732。
[31]同上,〈仲尼不為已甚章〉,頁697。
[32]同上,〈楊子取為我章〉,頁752-753。
[33]同上,〈盡其心者章〉,頁744。
[34]同上,〈公都子問性章〉,頁730。
[35]同上,〈人之所以異章〉,頁702。
[36]同上,頁702-703。
[37]同上,〈食色性也章〉,頁728-729。
[38]同上,〈人皆有所不忍章〉,頁763。
[39]同上,〈公都子問性章〉,頁730。
[40]同上,〈盡其心者章〉,頁745。
[41]同上。
[42]同上,〈浩然章〉,頁644。
[43]同上,頁644-645。
[44]同上,〈禹惡酒旨章〉,頁704。
[45]同上,〈公都子問性章〉,頁730。
[46]同上,〈君子深造章〉,頁700。
[47]同上,〈浩然章〉,頁648。此是宗羲引先忠端公語,當亦首肯其義。
[48]同上,〈道性善章〉,頁661。
[49]均見同上,〈博學章〉,頁700。
[50]《黃宗羲心學的定位》。
[51]同上,〈緒言〉。
發布日期:2008-0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