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中國歷代更改重復地名及其現實意義
重復地名,或稱異地同名、地名重名,是歷史上一種常見現象。它具有兩方面的含義,一是指地名用字完全相同,例如五代周始置之通州(今江蘇南通市)與金代始置之通州(今北京市通州區);二是指地名讀音相同,例如民國年間陜西省境內的同官、潼關二縣,讀音均為tong
guan。歷代更改重復地名的對象,主要是針對政區地名中的縣級地名而言,其中以更改縣名用字完全重復為重點,與更改地名相同讀音、相近字形相輔相成。
歷史上的地名重名,曾給社會日常生活帶來了諸多不便。例如北宋景祐三年(1036年),發往濰州(今山東濰坊市)的斷獄文書,因濰、維二字音同形近,被誤投到維州(今四川理縣東北)
。又如上述兩個通州,在元、明、清六百多年的歷史上長期并存,明弘治元年(1488年)一位漂泊來華的朝鮮人問道:“我所經處,浙江有通州,北京亦有通州,徐州府有清河縣,廣平府亦有清河縣,一海內州縣有同名者,何耶?”當時的中國官員答道:“名雖偶同,所管布政司有異,實無害也”
。若說省際之間地名重名無妨,那么省內地名重名就不會再是“無害也”了,如明江西布政司境內便有兩個永豐縣,每年科舉考試,只得“分吉(安)永豐、廣(信)永豐以別之”
。據統計,西漢時有54組同名縣,東漢有11對同名縣,唐代有66組同名縣,宋代有30組同名縣,元代有25組同名縣,明代有38組同名縣,清道光二十四年(1844年)時有60組同名縣,民國初年則有同名縣一百組以上
。這么多的重復地名,不知給當時人民生活造成了多少麻煩!
地名的重名,早已使古人覺得“古今混淆,尤為難辨”
。所以,處理重復地名的最佳辦法是將其改名。至于怎么改、改得怎么樣,各個朝代情況不盡相同,下面將作詳細分析。
第一節 先秦、秦漢時期
清朝“開國儒宗”
顧炎武嘗云:“漢時,縣有同名者,大抵加‘東’、‘西’、‘南’、‘北’、‘上’、‘下’字以為別” 。王鳴盛則說:“郡國縣邑名同者,則加‘東’、‘西’、‘南’、‘北’、‘上’、‘下’或‘新’字以別之”
,比顧氏多總結出一“新”字。這是兩位樸學大家考證漢代地名總結出來的規律之一,得到了錢大昭、吳卓信、楊守敬等人的一致贊同 。這條規律本身并沒錯,但他們都誤以為這種做法始于漢代。其實,加方位字、對稱字以區別重復地名的做法,漢代之前就已經產生了,例如:
東垣 戰國趙之東垣邑,秦置東垣縣,故地在今河北正定縣。《史記》卷四三《趙世家》武靈王二十一年(公元前305年)“攻中山、取東垣”,卷六九《蘇秦傳》“軍于東垣”,卷九三《陳豨傳》:“上自擊東垣,降之,更命東垣為真定”,均此。《元和郡縣志》卷一七:“以河東有垣縣,故此加‘東’”。
東武城 原為戰國趙邑,《史記》卷七六《平原君傳》:“相趙惠文王及孝成王,三去相,三復位,封于東武城”,“割東武城而封君者,非以君為有功也,而以國人無勛,乃以君為親戚故也”。故地在今山東武城縣西北。《元和郡縣志》卷一六東武城縣:“蓋以定襄有武城,同屬趙,故此加‘東’字以辨之”。定襄武城故地在今內蒙古清水河縣北。
南武城 《史記》卷六七《仲尼弟子列傳》:“曾參,南武城人”。《索隱》:“按武城屬魯,當時魯更有北武城,故言南也”。《正義》:“定襄有武城,清河有武城,故此云南武城也”。此地入秦為瑯邪郡之南城,西漢時為東海郡之南成縣,故地在今山東費縣西南。
北屈 本春秋晉屈邑,見《左傳》莊公二十八年,秦置北屈縣。《漢書·地理志》河東郡有北屈,應劭注:“有南,故稱北”。臣瓚注:“汲郡古文‘翟章救鄭,次于南屈’”。顏師古注:“即晉公子夷吾所居”。北屈故地在今山西吉縣北。
上蔡 據成書于戰國末年的《世本》載:“上蔡也,九江有下蔡,故稱‘上’”(《水經·汝水注》引述)。故地在今河南上蔡縣西南。
新蔡 《漢書·地理志》汝南郡新蔡縣:“蔡平侯自蔡徙此”。即今河南新蔡縣。
外黃 《史記》卷六九《蘇秦列傳》:“決白馬之口,魏無外黃、濟陽”。同書卷四四《魏世家》:惠王三十年(公元前341年)“外黃徐子謂太子曰……”,裴骃《集解》:“劉向《別錄》曰:‘徐子,外黃人也,外黃時屬宋’”。宋國,公元前286年滅于齊。張晏注《項羽本紀》則云:“魏郡有內黃縣,故加‘外’也”。外黃故地在今河南民權縣西北內黃集。
內黃 《漢書·地理志》魏郡有內黃,應劭注:“陳留有外黃,故加‘內’云”。《元和郡縣志》卷一六內黃縣:“河以北為內、南為外,故此有內黃,陳留有外黃”。內黃故地在今河南內黃縣西。
可見在秦朝及秦朝以前,人們已學會用方位字來區分和避免重復地名了。并且,顧炎武、王鳴盛均沒提及用“外”、“內”二字來區分同名地名,這是應該補充的。
不過,大規模地使用方位字或對稱字來區分重復地名,應是西漢時期完成的,因為春秋、戰國以來各諸侯國內的同名地名,到秦漢時大部分因襲了下來,一旦共存于統一的國家之中,便會帶來一定程度的混亂,所以秦朝曾經在這方面做過統籌工作;然則秦祚短促,十五年而亡,此任務便下延至社會較為穩定的西漢時期來完成了。由于《史記》、《漢書》沒有為秦朝專設地理志,所以許多地名是秦還是西漢所改我們已無從區分,但從《漢書·地理志》記載來看,有一點是可以肯定的,即:至遲到西漢前期,政府已經進行了大量的地名整理工作
。
例如,戰國時見于文獻共有四個安陽,趙有兩個,秦、宋各一個,在《漢書·地理志》中趙國的兩個安陽已被一冠以東(東安陽故地在今河北陽原縣東南)、一冠以西(西安陽故地今內蒙古烏拉特前旗東),秦國的安陽仍稱安陽
(故地在今河南安陽市西南),宋國的安陽此后就聲名不顯了(故地在今山東曹縣東側)。又如,戰國齊、趙各有一安平,《漢書·地理志》中齊國的安平已稱東安平
(故地在今山東淄博市東),而于遼西郡新置的安平縣則取名為新安平(治今河北唐山市),原趙國安平則不變(即今河北安平縣)。再如,戰國時韓、魯二國各有一平陽,《漢書·地理志》中原魯國之平陽已為南平陽(故地在今山東鄒城市),原韓國平陽則成了河東郡所轄一縣(平陽縣治所在今山西臨汾市西南)。像這樣在《漢書·地理志》中被冠以修飾字而達到消除重復目的的地名還有:
東平陸 此地原為戰國齊之平陸邑,故地在今山東汶上縣北。《史記》卷四六《田敬仲完世家》:康公十五年(公元前390年),“魯敗齊平陸”,即此
。《漢書·地理志》中始見加“東”字,屬東平國。《漢書·地理志》另有平陸縣,屬西河郡,故地在今陜北、晉西一帶,確址無考。
東平舒 《漢書·地理志》勃海郡有東平舒,顏師古注:“代郡有平舒,故此加‘東’”。平舒縣治今山西廣靈縣西,東平舒治今河北大城縣。
東武陽 《漢書·地理志》東郡有東武陽,應劭注:“武水之陽也”。既以武水之陽得名,則原無“東”字、系日后所加甚明。東武陽治今山東莘縣南。《漢書·地理志》另有犍為郡武陽縣,治所在今四川彭山縣東。
南武陽 《漢書·地理志》泰山郡有南武陽,故治在今山東平邑縣。
西鄂 此地原為春秋時楚國之鄂邑,故地在今河南南陽市北。《史記》卷四0《楚世家》:熊渠“乃興兵伐庸、楊粵,至于鄂”,即此。《漢書·地理志》中始見加“西”字,屬南陽郡,應劭注:“江夏有鄂,故加‘西’云”。江夏郡之鄂縣治今湖北鄂城市。
北皮、南皮
《漢書·地理志》勃海郡有南皮,顏師古注引闞骃云:“章武有北皮亭,故此云‘南’”。南皮故城在今河北南皮縣東北。《水經·淇水注》:“《地理風俗記》曰:南皮城北五十里有北皮城”。
上邽 、下邽
《漢書·地理志》京兆郡有下邽、隴西郡有上邽,應劭注:“秦武公伐邽戎,置有上邽,故加‘下’”。上邽治今甘肅天水市,下邽故地在今陜西渭南市東北。
上曲陽、下曲陽
上曲陽原系戰國趙之曲陽邑,故地在今河北曲陽縣西,《史記》卷四三《趙世家》》:武靈王二十一年(公元前305年)與胡、代“合軍曲陽”,即此。《漢書·地理志》中始見加“上”字,屬常山郡。《漢書·地理志》另有下曲陽,屬巨鹿郡
,治所在今河北晉州市西,顏師古注:“常山有上曲陽,故此云‘下’”。
下邳 《漢書·地理志》東海郡有下邳,臣瓚注“有上邳,故曰下邳也”。上邳故地無考,下邳治所在今江蘇睢寧縣北古邳鎮。
下博 《漢書·地理志》信都國有下博,《水經·濁漳水注》:“應劭曰:太山有博,故此加‘下’”。博縣治今山東泰安市東南,下博治所在今河北深州市東南下博鎮。
下雉 《漢書·地理志》江夏郡有下雉,故治在今湖北陽新縣東。《漢書·地理志》另有雉縣,屬南陽郡,故治在今河南南召縣東南。
新郪 此地原為戰國魏之郪丘,故地在今安徽太和縣北。《史記》卷四四《魏世家》:安厘王十一年(公元前266年)“秦拔我郪丘”,即此。《漢書·地理志》中始見加“新”字,屬汝南郡,應劭注:“秦伐魏,取郪丘,漢興為新郪”。《
漢書·地理志》另有郪縣,屬廣漢郡,治所在今四川三臺縣西南郪江鎮。
另外,還有一些縣名系西漢新置而冠以修飾字的,如高祖七年(公元前200年)所置京兆尹之新豐(《漢書·地理志》另有一豐縣,屬沛郡)、武帝時所置牂柯郡之西隨(《漢書·地理志》另有一隨縣,屬南陽郡)、宣帝神爵三年(公元前99年)所置潁川郡之新汲(《漢書·地理志》另有一汲縣,屬河南郡)、西漢末年所置涿郡之南深澤(《漢書·地理志》另有一深澤縣,屬中山國)、西漢置但具體時間不明的涿郡之北新成(《漢書·地理志》另有一新成縣,屬河南郡)等。不過,也有后來居上的,如昭帝時于右扶風新置平陵縣后,原濟南郡之平陵縣反而只得改名“東平陵”了。
上述三十余例地名因加修飾字而避免了重復,收到了很好的效果。這種做法注意到了同級地名用字不能相重的現象,有的學者稱之為“同級同名排斥”原則
。這條原則為后代所沿用,成為地名標準化的手段之一。
西漢中期以后,由于實行“推恩令”、大肆分封功臣、外戚等原因,與縣平級的侯國驟然增多,縣級地名重復者又增加了不少。《漢書·地理志》系據西漢末年簿冊編集而成,錢大昕歷數《漢書·地理志》中的重復縣名,結果是:曲陽、建城、定安三縣均有三處重名,另有劇縣、定陶等51對同名縣
。也就是說,西漢末年存在著一百個以上的重復縣級地名。
王莽改制后,把全國地名改得面目全非,所以許多場合使用地名極不方便,甚至連他本人下的詔書也不得不連篇累牘地解釋地名。
東漢王朝建立后,光武帝快刀斬亂麻,全數廢除了混亂不堪的王莽地名,并且也以加方位字的方式來區別重復地名,典型的例子如:
東朝陽 原為西漢濟南郡之朝陽縣,東漢始加“東”字,屬濟南國,治所在今山東鄒平縣西北。《宋書·州郡志二》:“前漢曰朝陽,后漢、晉曰東朝陽”。《水經·河水注五》引《地理風俗記》云:“南陽有朝陽縣,故加‘東’”。《續漢書·郡國志》南陽郡之朝陽縣故治在今河南新野縣西南。
南新市 原為西漢江夏郡之新市,東漢始加“南”字,為江夏郡一侯國,故地在今湖北京山縣西北。《水經·三員水注》:“富水出竟陵郡新市縣東北,《郡國志》以為南新市也。中山有新市,故此加‘南’”。《續漢書·郡國志》中山國之新市縣故治在今河北新樂市南。
西平昌 原為西漢平原郡之平昌縣,東漢始加“西”字,仍屬平原郡,治所在今山東臨邑縣東北德平鎮。《太平寰宇記》卷六四德州德平縣:“本漢平昌縣,后漢改為西平昌”。《續漢書·郡國志》另有一平昌,屬北海國,治所在今山東諸城市西北。
北宜春 原為西漢汝南郡之宜春縣,東漢始加“北”字,仍屬汝南郡,治所在今河南汝南縣南。《水經·汝水注》:“豫章有宜春,故加‘北’矣”。《后漢書》卷一0下《安思閻皇后傳》:“以后父侍中暢為長水校尉,封北宜春侯”,章懷太子李賢注:“北宜春縣屬汝南郡,以豫章有宜春,故此加‘北’”。《續漢書·郡國志》豫章郡
之宜春縣治所在今江西宜春市。
同時,建武六年(公元30年)六月又省并了四百余縣
。所以,東漢一代重復地名較少,見于《續漢書·郡國志》的僅有11對而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