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俠五義》系列,作為晚清時期流行甚廣的俠義公案小說之一種,無論原作與續作間的互文關系,即《三俠五義》(1879)以及兩部續作《小五義》(1890)和《續小五義》(1890)所構成的敘事系列,還是主流學者的刪改修訂,即《三俠五義》經晚清著名學者俞樾(1821-1907)之手重編而成《七俠五義》(1889),皆暴露出民間傳統/大眾想像與統治階層權力/主流話語之間借前朝故事,相互作用的結果。晚清內憂外患、眾聲喧嘩、話語雜揉之際,俠義傳統與公案傳統的合流,堪稱主流意識形態縫合作用的范例,也暴露出民間想像的局限性。
然而在朝廷護衛的身份下,江湖俠客的身體是否已全然被改造,并被成功結構到忠義框架與君臣倫理中?當俠客的身體偏離社會規范時,它是否真的淪為規訓與懲罰的對象?身體的臣服(向心狀態)與脫序(離心狀態),一直是威權與逃避、監視與解困相互爭斗的戰場。當那些桀傲難馴的身體,屢屢從特定的社會文化空間游離之際,敏感的讀者/聽眾又會如何解讀?實際上,《三俠五義》中俠義之士玩世不恭、我行我素的舉措,怎可被國族秩序、忠義倫理完全限制?而俠客身體意義上每一次成功、失敗、或者功敗垂成的突圍,在《三俠五義》貌似穩固的敘事框架與道德支撐當中,營造了一段又一段帶有狂歡與叛逆意味的插曲。是俠客身體的臣服、順從、不滿、犯規、乃至僭越,提示出文本敘事規范乃至社會文化秩序的鞏固、松動與傾覆。本論文即嘗試從《三俠五義》中俠客身體的形象化、定型化與抽象化(俠客身體的非身體性)、俠客身體對社會/文化空間與秩序的或隱或顯的僭越、忠義規范對俠客身體的監視、俠客身體的失控與放縱、俠客身體的個人性、社會性與“游戲的人”(晚清男性氣質與民間想像的自足與缺憾)等層面,來解讀《三俠五義》的敘事裂隙與身體想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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