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鶚手記《〈道德經〉序》析疑
高 正
一九八三年,我在江蘇省泰州市圖書館發現一部《老子道德經》,是清光緒初年浙江書局輯刊的《二十二子》叢書零種,其中有劉鶚手跡,總計近一千五百字。劉鶚引錄了其師李晴峰《詳注道德經》中的若干要義;并轉錄了晴峰夫子平日口授的兩段話,作為《〈道德經〉序》。一九八八年九月二十一日《人民日報》(海外版)刊登我寫的《泰州發現的劉鶚手記》一文,曾作了簡要介紹。當時我將此文復印了一份,呈請劉鶚之孫劉厚祜先生審正。我的《劉鶚手記考釋》一文,載于中華書局一九九四年二月出版的《文史》第三十八輯。後來收入《諸子百家研究》(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一九九七年十一月出版)一書的“下編”之中。
《文獻》一九九八年第三期刊登了一篇署名“方寶川”,題為《關于劉鶚手記〈道德經序〉的作者問題》(以下簡稱“《問題》”)的文章,故意歪曲我的學術觀點,任意歪曲篡改太谷學派原始文獻材料,其觀點主觀武斷,既難以自圓其說,更經不起實事求是的推敲。文章最后轉抄了一篇據稱是“劉家本”(劉鶚后裔所保存的手抄孤本)《張氏遺書》中所錄的《道德經序》。《問題》作者斷言,劉鶚的《〈道德經〉序》乃是張積中所作;而李晴峰的《詳注〈道德經〉》就是被列為“《歸群寶籍》之十七”的張積中“批注”《老子》二卷。這明顯與事實不符。
一.我的學術觀點被無端歪曲
在《劉鶚手記考釋》中,我講得很清楚:“劉鶚記下了晴峰夫子平日口授的兩段話,作為其所錄晴峰夫子《詳注道德經》要義之序,故其序末署名稱‘門小子鐵雲劉鶚敬錄’。”是劉鶚所作的《〈道德經〉序》中引錄了晴峰夫子的兩段話,劉鶚和我誰都沒有認為這是晴峰夫子作的序。而《問題》作者卻硬說我“斷定該序為李晴峰所撰”,又有“至于劉鶚為何將《道德經序》視為李晴峰所撰”云云,甚至煞有介事地說:“劉鶚亦可能明知該序是張積中所撰,因‘黃崖教案’之故而改題為‘晴峰夫子’所撰。”將自己想象編造的“疏漏”觀點強加給劉鶚和我,然后再興師問罪來“訂疑”,真是何其怪哉!如果《問題》作者真的連我這用大白話寫成的考釋都讀不明白,那么其究竟能否正確斷句與解讀《張氏遺書》和其他太谷學派文獻,真令人生疑。至于劉鶚在序中所引用的晴峰夫子平日口授的兩段話,其資料來源,下文將論及。
二.太谷學派原始文獻材料被任意歪曲篡改
《問題》作者云:
“張積中的著述共十九種,其中所批注的《老子》二卷,被列為《歸群寶籍》之十七。”而且又云:“張積中為批注《老子》而寫的這篇《道德經序》,收入了他的文集——《張氏遺書》。”事實上,所謂張積中“批注”《老子》,純屬子虛烏有。《歸群寶笈總目》著錄:“《老子》二卷,一冊,黃厓太夫子批圈,陸保鋆敬錄硃,歸群寶笈之十七。”顯然,這“歸群寶笈之十七”并不是“黃厓太夫子”張積中的著作,而是陸保鋆用硃筆過錄到另一部《老子》上的張積中閱讀《老子》時在書上所作的批語和圈點。將“批圈”篡改為“批注”,再將“批注”與李晴峰的《詳注道德經》混為一談,《問題》作者手法獨特。學識淵博的劉鶚,真的會糊涂到弄不清“詳注”與“批圈”的區別,甚至竟連自己老師的名號和著作都搞錯了嗎?說劉鶚故意如此,這憑空臆測又有何根據呢?以歪曲篡改原始文獻資料的方法來搞“研究”,這是哪家的“治學方法”!
三.《張氏遺書》中的《道德經序》并非張積中所作
《歸群寶笈總目》中既有“批圈”
《老子》二卷(之十七),又有《張氏遺書》三卷(之四)。如果《道德經序》是“批圈”
《老子》的序,則已在書中,根本不必單獨取出,再另收入《張氏遺書》。況且,張積中只是于閱讀時在《老子》書上作了硃筆“批圈”,本來就沒有另著一部
“批注”《老子》,更沒有“詳注”《老子》。所以,這篇《道德經序》,根本無法安在他的名下。還有一點值得注意,假若這是張積中為自己所著的書作的序,又怎么會在序末署某某某“沐手敬序”
呢?這種口吻,應是晚學為前輩或者為同輩中的長者著的書作序時才使用的。
那么,《張氏遺書》中的《道德經序》,其祖本會不會是張積中為李晴峰《詳注道德經》作的序呢?也不會。序中被刪去的“中不敏”、“中懼夫道之或墜也”的“中”字,應是作注者自稱。而李健中、張積中均以“‘中’字為派”,兩人相互交談時,誰以二人名字中共有的“中”字自稱均未妥,無論古人、今人都不會這樣。而李健中對晚輩和弟子自稱“中”的可能性最大。當然,關于“李晴峰又名李健中”之說,目前我尚不能輕率否定夏敬觀《窈窕釋迦室隨筆》中的文字材料,而聽信《問題》作者的臆測。《龍川夫子年譜》對人名字號本來就收錄未全,其中不僅沒有“李晴峰又名李健中”,甚至連“劉鶚字鐵雲”也沒有,只曰“劉鶚字雲搏”,難道可據此說“劉鶚字鐵雲”(《歸群草堂語錄》中有“劉鐵雲”的稱呼)也錯了嗎?
劉大紳一九四七年編輯出版《儒宗心法》時,“黃崖教案”早已煙消云散,其所錄《張氏遺書》中的《道德經序》,在序末所署“真州□□□沐手敬序”的三個缺字框內,只補出了第一個字“張”。如果此序真是張積中所撰,難道此時還有必要隱去其名嗎?可見劉大紳已知道此序并非張積中所撰,但尚不能確定是“張氏”家族中何人所撰,故只好僅補出一個“張”字而已。
劉鶚《〈道德經〉序》中,“昔者聞諸夫子曰”、“昔夫子嘗謂予曰”中的“夫子”,指晴峰夫子;“子曰:‘老氏得耳誠,謂之道。’”中的“子”,指周太谷,其區分是很清楚的。晴峰夫子著有《詳注道德經》,也是很明白的。劉鶚引錄晴峰夫子《詳注道德經》的“義意”,“并為之序”,更是一目了然。當然,如果認為其中還深藏有什么玄奧莫測的“微言大義”,可以為張積中爭得《道德經序》和《詳注道德經》的著作權,“獨具只眼”的《問題》作者,盡可以任意發揮。而我只能本著“實事求是”、“寧缺毋濫”的學術考據原則,聽任別人妄作“疏漏”的指責了。
四.劉鶚《〈道德經〉序》中所引資料的來源
劉鶚《〈道德經〉序》中所引用的晴峰夫子平日口授的兩段話,其資料來源,看來就是《問題》作者轉抄的《張氏遺書》所錄《道德經序》的祖本。這兩篇序在所引用資料的來源上,應有同源關系。近年來江蘇廣陵古籍刻印社正在影印出版《太谷學派遺書》(共三集,已出兩集),其中的若干抄本,包括《張氏遺書》等的版本、源流、演變、收藏情況以及真偽和可靠程度等,尚亟待進行認真詳細的考證研究。假如《問題》作者轉抄的和由出版社影印的《張氏遺書》中所錄的《道德經序》未被人進行過類似“變‘批圈’為‘批注’”式的篡改,確系原貌(不妨且先作如此假設),以此為前提,下面方可以進一步作一些探討。
1.《張氏遺書》所錄《道德經序》祖本的寫作時間
據序末所署“同治癸亥七月甲子日”,可知此序作于同治二年七月二十日,即公元一八六三年九月二日,早于同治五年發生的“黃崖教案”。是年李晴峰五十六歲,《龍川夫子年譜》曰:“師教人以致知、格物為本,嘗取二氏譬喻,以轉識成智為致知,以心息相依為格物,亦竊比老彭之意。”這段話與劉鶚手記所錄晴峰夫子《詳注道德經》要義中“儒、釋、道三教雜糅”的思想內容特點合若符契。李晴峰《詳注道德經》應即完成于此時或稍前,而《張氏遺書》所錄《道德經序》的祖本,則作于此時。
2.《張氏遺書》所錄《道德經序》祖本的作者
據序末所署“真州□□□沐手敬序”,可知序文的作者是“真州”(今江蘇儀徵)人,與李晴峰、張積中是同鄉,姓名共有三個字。序文的作者稱李晴峰為“夫子”,并以晚學的口吻署“沐手敬序”,其作品又有資格收入《張氏遺書》,完全符合這些條件又有線索可考的人,唯有張積中之子張少陵。張少陵字道生,是李晴峰夫人張孺人的堂侄,與李晴峰關系密切;他早年從學于晴峰夫子,“登龍門”後,“官山東令”。《龍川夫子年譜》同治四年記載有張少陵與李晴峰的交往,這已是作序兩年之後的事了。下一年便發生了“黃崖教案”,張積中全家遇難。《張氏遺書》中所收的應不止是張積中的作品,同時亦包括
“張氏”家族其他人的作品,如其子張少陵的這篇《道德經序》。
晴峰夫子的《詳注道德經》完成後不久就發生了“黃崖教案”,他這部由其高足弟子兼內堂侄、“黃崖教案”的“罪魁”、前山東令張少陵作序的大作還能公開流傳嗎?這應是此書少為人知、不見著錄的主要原因。
3.劉鶚《〈道德經〉序》與張少陵序文的關系
“黃崖教案”
發生之後三十年,至光緒丙申,即公元一八九六年,晴峰夫子仙逝亦已十一個春秋,而“黃崖教案”的陰影則仍未散盡。劉鶚使用張少陵為晴峰夫子《詳注道德經》所作序文中的有關材料,即晴峰夫子平日口授的兩段話,重作了一篇《〈道德經〉序》,這就是我《劉鶚手記考釋》中的《〈道德經〉序》。這篇序是劉鶚作的,其中以“拿來主義”的方法,使用了張少陵那篇序文中有關晴峰夫子的材料。特別說明一句,老殘先生和我,都從未認為是當時已經去世了十一年的晴峰夫子作的這篇序。張少陵是為晴峰夫子《詳注道德經》全書作的序;而劉鶚則是為自己所引錄的晴峰夫子《詳注道德經》中的要義作的序,故其序末云“敬將晴峰夫子《詳注道德經》之義意爰識之,并為之序”。所以,盡管這兩篇序所用的資料有淵源關系,卻是兩篇各自獨立的序文,決不能混為一談。此即我關于劉鶚手記《〈道德經〉序》和《張氏遺書》所錄《道德經序》的粗淺管見,特試析疑,以就教于海內外專家。
以上所論,不當之處,謹請海內外專家和學界同仁批評指正!疏漏之處,亦歡迎《問題》作者繼續匡謬訂疑!
一九九八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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