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夜精品免费视频,亚洲区欧美区,久久成人精品视频,成人免费网站观看

中國古代官員選拔任用常識

  學究:科舉考試的科目,始于唐代。唐代取士,明經科有“學究一經”的科目,即學通一部經書,應“學究一經”的科目考試者稱“學究”;宋代的“學究”為禮部貢舉十科之一。后世作為讀書人的通稱。有時又將咬文嚼字、拘泥不化的塾師或文人稱為老學究、村學究。

  三舍法:北宋王安石變法科目之一,即用學校教育取代科舉考試?!叭岱ā笔前烟珜W分為外舍、內舍、上舍三等,外舍2000人,內舍300人,上舍100人。官員子弟可以免考試即時入學,而平民子弟需經考試合格入學。后來地方官學也推行此法,反映了班級教學的特色。這一改革措施,事實上將太學變成了科舉的一個層次,學校徹底變成了選官制度的一個組成部分。

  射策:漢考試法之一。選士的一種以經術為內容的考試方法。主試者提出問題,書之于策,覆置案頭,受試人拈取其一,叫作“射”;按所射的策上的題目作答。

  對策:又稱“策試”。漢代察舉制度的一種考試方法。始于漢文帝二年(前178)下詔舉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者。所謂對策,就是把策題書于簡冊之上,使應舉者作文答問。策題一般以政事、經義等設問。答策則相當于“應詔陳政”,發表政見。王朝往往因災異、動亂而下詔特舉,使應舉者對策進言。君主常常親自主持策問并閱讀策文。所以,對策兼有征詢政見與考核才識的雙重意義。

  經義:科舉考試科目之一。宋代以經書中文句為題,應試者作文闡明其義理,故稱。明、清沿用而演變成八股文。

  制義:亦稱制藝、時文、時藝、八比或四書文。明、清時科舉考試規定的文體。即八股文。

  帖經:科舉考試科目之一。主試人取應試人所習的經典中文句,遮掩其上下文,僅顯露其中幾個字,以考察應試人的記憶能力,對經典的熟悉程度。

  帖括:科舉考試文體之名。唐代明經科考試,采用帖經法,專重記憶能力。應試者于是將經文編成歌曲以便記憶,不再注重其中的義理。后來凡科場文字庸俗者,則諷之為帖括。

  試帖詩:科舉考試采用的詩體。也叫“賦得體”,以題前常冠以“賦得”二字得名。起源于唐代,多為五言六韻或八韻排律,由“帖經”、“試帖”影響而產生。題目范圍與用韻,原均較寬,唐玄宗開元時始規定韻腳。宋仁宗時始規定題目必于經史有據。明及清初不試詩賦。乾隆二十二年(1757),于鄉會試加試五言八韻詩。格式限制比前代更嚴,出題用經、史、子、集語,或用前人詩句或成語;韻腳在平聲各韻中出一字,故應試者須能背誦平聲各韻之字;詩內不許重字;語氣必須莊重;題目之字,須在首次兩聯點出,又多用歌頌皇帝功德之語。

  墨卷、硃卷:1、明清科舉制試卷名目之一。鄉試、會試時,應試者用墨筆書寫試卷,稱墨卷。然后由謄錄生用朱筆謄錄,再送試官評閱,稱朱卷。2、宋以來,稱取中士人的文章為程文。清代刻錄程文,試官往往按題自作一篇,亦稱程文,因而把刻錄的取中試卷改稱墨卷。

  校:夏代學校的名稱,舉行祭祀禮儀和教習射御、傳授書數的場所。

  庠:殷商時代學校的名稱。

  序:周代學校的名稱。古人常以庠序稱地方學校,或泛指學校或教育事業。

  國學:先秦學校分為兩大類:國學和鄉學。國學為天子或諸侯所設,包括太學和小學兩種。太學、小學教學內容都是“六藝”(禮、樂、射、御、書、數)為主,小學尤以書、數為主。

  鄉學:與國學相對而言,泛指地方所設的學校。

  稷下學宮:戰國時期齊國的高等學府,因設于都城臨淄稷下而得名。當時的儒、法、墨、道、陰陽等各學派都匯集于此,他們興學論戰、評論時政和傳授生徒,孟子和荀子等大師都曾來此講學,是戰國時期“百家爭鳴”的重要園地。

  太學、國子監:中國封建時代的教育行政機構和最高學府。魏晉至明清或設太學,或設國子學(監),或兩者同時設立,名稱不一,制度也有變化,但都是教授王公貴族子弟的最高學府,就學的生員皆稱太學生、國子生。

  書院:唐宋至明清出現的一種獨立的教育機構,是私人或官府所設的聚徒講授、研究學問的場所,宋代著名的四大書院是:江西廬山的白鹿洞書院、湖南善化的岳麓書院、湖南衡陽的石鼓書院和河南商丘的應天府書院。明代無錫有“東林書院”,曾培養了楊漣、左光斗這樣一批不畏閹黨權勢、正直剛硬廉潔的進步人士,他們被稱為“東林黨”。

  學政:學官名?!疤岫綄W政”的簡稱,是由朝廷委派到各省主持院試,并督察各地學官的官員。學政一般由翰林院或進士出身的京官擔任。

  學官:古代主管學務的官員和官學教師的統稱。如祭酒、博士、助教、提學、學政、教授和教習、教諭等。

  祭酒:古代主管國子監或太學的教育行政長官。

  司業:學官名。為國子監或太學副長官,協助祭酒主管教務訓導之職。

  博士:古為官名,現為學位名稱。秦漢時是掌管書籍文典、通曉史事的官職,后成為學術上專通一經或精通一藝、從事教授生徒的官職。

  教授:原指傳授知識、講課授業,后成為學官名。漢唐以后各級學校均設教授,主管學校課試具體事務。

  助教:學官名。是國子監或太學的學官,協助國子祭酒和國子博士教授生徒,又稱國子助教。

  教諭:學官名。宋代開始設置,負責教育生員。明清時代縣設“縣儒學”,是一縣之最高教育機關,內設教諭一人,另設訓導數人。訓導是指輔助教諭的助手,而囑托則是約聘教員。府學教諭多為進士出身,由朝廷直接任命。府學訓導以及縣學教諭、訓導、囑托,多為舉人、貢生出身,由藩司指派。

  訓導:學官名。明清府、州、縣儒學的輔助教諭的助手,多為舉人、貢生出身,由藩司指派。

  廣文:古代國學中的館名,唐天寶九年設廣文館,設博士、助教等職,主持國學。明清時因稱教官為“廣文”,亦作“廣文先生”。

  學正:中國古代文官官職名。宋國子監置學正與學錄,掌執行學規,考校訓導。元除國子監外,禮部及行省、宣衛司任命的路、州、縣學官亦稱學正。明、清國子監沿置。明學正秩正九品。清初不改,乾隆初升為正八品。清州學官亦稱學正。學正為基層官員編制之一,配置于國子監,而從事業務則相當于官學中的老師或行政人員。清亡后廢除。

  學錄:學錄為中國古代文官官職名,宋國子監置學正與學錄,掌執行學規,考校訓導;又置職事學錄與學正、學錄通掌學規。明、清沿置。明學錄秩從九品。清乾隆初升為正八品。學錄為基層官員編制之一,配置于國子監等官學機構,而從事業務則相當于老師或學校行政人員。清亡后廢除。

  經師:原指傳授經書的大師或師長。漢代學校的教師也稱經師。

  山長:亦稱“洞主”,書院的主持人。元代于各路、州、府都設書院,設山長。明清沿襲元制,乾隆時曾一度改稱院長,清末仍叫山長。廢除科舉之后,書院改稱學校,山長的稱呼廢止。

  教習:學官名。明代選進士入翰林院學習,稱庶吉士,訓課庶吉士者曰教習。自明宣德五年始,命學士充任。萬歷后,專以禮、吏二部侍郎掌教習。清代沿用此制,翰林院設庶常館,由滿、漢大臣各一人任教習,選侍講、侍讀以下官任小教習。官學中亦有設教習者。清末興辦學堂,其教師也沿稱為教習。

  視學:1、古代學校教育的一種制度。如漢代皇帝親往或派有司常往太學省視,召集博士講論經義,或考察學生學業。2、官名。清末及北洋軍閥統治時期,教育部及各省、縣教育行政機關分別設置,掌握視察學務。民國時期改稱督學。

  知貢舉:科舉考試中主試者稱為“知貢舉”,即“特命主掌貢舉考試”之意。一般以朝廷有名望的大臣擔任。唐宋時特派主持進士考試的大臣。清代會試的知貢舉多于一二品大臣中簡派,滿漢各一,僅管考場事務,不負閱卷取士之責。

  宗師:1、官名。西漢平帝時置,屬宗伯(即宗正、正卿),掌管散處郡國的宗室子弟的訓導。北魏亦以宗師掌宗室。北周依北魏原制,設宗師中大夫、小宗師下大夫、上士、中士等官,所屬尚有宗正上士、中士、下士。2、為眾人尊崇奉為師表的人。

  主考:清朝由朝廷簡派至各省主持鄉試之官,正副各一人。唯有順天鄉試副主考不止一人。

  座師:明、清兩代舉人、進士對主考官的尊稱。

  房師:明清兩代舉人、進士對應試中薦舉本人試卷的同考官的尊稱。因鄉試、會試中分房閱卷,應考者試卷須經某一房同考官選出,加批語后推薦給主考官或總裁,方能取中,因有此稱。

  簾官:清代舉行鄉試時由各州、縣官調充的職務??茍鲋杏袃群煿?、外簾官之別,統稱簾官。因至公堂后進有門,加簾以隔之,后進在簾內,稱內簾;簾外為外簾。其中外簾官管事務,內簾官管閱卷。特別是內簾官,必須由科甲出身的人擔任。內外簾官不相往來,有公事在內簾門口接洽。擔任的人必須暫時離開某知州或知縣本職,稱為調簾。

  受業弟子:直接受教的學生。過去學生對教師,自稱受業弟子。

  著錄弟子:在老師處登記姓名,承認師生關系,但不一定是直接受教的學生。

  私淑弟子:崇拜某人道德學問,未能親受其教,而引為自己學習榜樣,稱私淑弟子。

  門下晚生:清代的門生對座主的座主或座主的父親稱太老師,自稱為門下晚生。

  入學:1、謂學童初次進入學校讀書。今泛指入校學習。2、指科舉制中生徒或童生經考試錄取后進府、州、縣學讀書。

  入泮:周諸侯的學校前有半圓形的池,名泮水,學校即稱泮宮。后代學宮沿襲其形制。明、清州、縣考試新進生員須入學宮拜謁孔子,因稱入學為入泮或游泮。入學滿六十年稱“重游泮水”,為曾充秀才而享高壽者的慶典。
學田:指書院和州縣官辦學校所用的田地,是我國封建社會學校教育的經濟支柱。設學田以贍學的制度,創始于宋代,一直延續到清朝。學田的管理方式各地不一,政府也沒有作出統一的規定,學校通常設有專門機構或委派專人管理學田,一般有三種方式,一是由學官管理(特指府、州、縣等官學),二是由鄉紳地主管理(多為私學),三是由學校生員管理。

  挑選:1、清制,凡舉人會試三科不中者準予銓補知縣,一科不中者改就教職,以州學正、縣教諭錄用,稱為挑選,乾隆以后,僅存虛名。2、各省督撫因本省人員不敷差遣,可要求于候補人員中挑選若干人地相宜者委用。經吏部奏請后,由特派大臣負責挑選。

  大挑:清乾隆十七年(1752)定制,三科(原為四科,嘉慶五年改三科)不中的舉人,由吏部據其形貌應對挑選,一等以知縣用,二等以教職用。每六年舉行一次,意在使舉人出身的士人有較寬的出路,名曰大挑。

  截?。?/strong>清制,凡舉人考中后經三科,由本省督撫給咨赴吏部候選,稱截取。又以食俸年限及科分、名次為資格之官員,由吏部核定其截止日期而選用,亦稱截取。

  散館:清制,翰林院庶吉士經一定年限舉行甄別考試之稱。進士經殿試后,除一甲三名授修撰、編修外,其余一部分選為庶吉士,由特派的翰林官教習,三年后經考試優等,原二甲進士授編修,原三甲進士授檢討;次者改任各部主事或知縣。因翰林官相當于唐、宋的館職,庶吉士學習之地稱庶常館,故學習期滿稱散館,留充編修、檢討者稱留館。

陳友冰摘編

  

Comments are closed.

主站蜘蛛池模板: 奉贤区| 莫力| 绥棱县| 阳山县| 咸宁市| 睢宁县| 莱芜市| 三门峡市| 铜梁县| 大冶市| 五家渠市| 台山市| 宁明县| 赤城县| 长海县| 淳安县| 罗田县| 安国市| 布拖县| 城固县| 徐闻县| 衡阳市| 和林格尔县| 辽宁省| 秦皇岛市| 平遥县| 英山县| 德昌县| 招远市| 松滋市| 昭觉县| 高尔夫| 广饶县| 商河县| 岑巩县| 安福县| 江口县| 静海县| 晋宁县| 新巴尔虎右旗| 绥滨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