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學燈》2010年第3期(總第15期)
主 編:李銳 朱清華
周 期:季刊
出版時間:2010年7月
“三集團”說反思——對“三集團”說及上古世系的反思之二
吳粒民
在前篇,已對徐旭生先生“三集團”說的基礎假設進行了分析,并說明其并不成立,因此在本篇中,所繼續分析的是徐先生“三集團”說的具體證明過程。
一
徐旭生先生首先論證的是“華夏集團”,言:
這是三集團中最重要的集團,所以此后它就成了我們中國全族的代表把其它的兩集團幾乎全掩蔽下去。此部族中又分兩個大亞族:一個叫作黃帝,一個叫作炎帝。《國語》內說:“昔少典氏娶于有蟜氏,生黃帝、炎帝。黃帝以姬水成;炎帝以姜水成。成而異德,故黃帝為姬,炎帝為姜。”說到這里頂重要需要聲明的一事,就是在當時社會的單位是氏族,而氏族的名字與個人的名字常相棍淆,無法分辨。因為在氏族中間常常有一個神通廣大、半人半神的人物作它的代表。他不惟活著的時候可以代表,就是死以后,經過若干時期還可以代表。名字開始或者屬于個人如果他這個人能力很大,特別烜赫,他死以后就很可能成為氏族的名字。郭璞說:“諸言生者,多謂其苗裔,未必是親所產。”司馬貞釋“少典之子”說“少典者諸侯國號非人名也。若以少典是其父名豈黃帝經五百余年而始代炎帝后為天子乎?何其年之長也,”他們這些說法都相當明通,全看到氏族的名字(諸侯國號)與個人的名字的互相混淆。少典生黃帝、炎帝,是說后面這兩個氏族由少典氏族分出,不是說這兩位帝是少典個人的兒子。
“氏族的名字與個人的名字常相棍淆,無法分辨”這樣的觀點多見于近代治上古史的學者之中,然而,這對于上古氏系的說法卻是從未給出確鑿的證明且是含混而錯誤的。首先,很明顯不能看到一個古代人名,就認為存在著一個同名的氏族;其次,上古人名與其氏名并不重合,關于此點,可以舜、禹為證:舜之族為有虞氏,而舜之后人也不稱舜族;禹之族為有夏氏,禹之后人也不稱禹族;其三,世系錯亂的問題,也不能簡單歸以將人名化為氏族以期延長該名稱的有效使用時間來彌縫。郭璞之說,并無氏族之意,只是說不一定就是父子親生這樣的關系而已;司馬貞所言,更是上古帝王治世時間被夸大后才有的晚出之說,且以少典是國名而非氏稱。古代帝王統治時間往往會被夸張,這一點上篇已有說明,故凡此等,皆非人名可用氏族這樣的概念來替代的證據,否則,推而廣之,堯是指堯族,舜是指舜族,鯀是指鯀族,禹是指禹族,啟是指啟族,太康是指太康族,少康是指少康族,上古之世,豈非大亂?因此可知,古籍以之為具體的人物,則現在仍以為具體的人物,才是適當的理解。
由此而論,當黃帝、炎帝在世之時,自然無從言及“兩大亞族”這樣的說法,即使其亡后,也無從言及黃帝族或炎帝族。觀《國語》所言,明顯也無黃帝族或炎帝族的意思,僅是認為二人不同姓而已,故徐先生所說“這兩個氏族由少典氏族分出”之說,實際上只是懸想,毫無憑據可依,自然不可信從。
徐旭生先生下面言:
少典和有蟜二氏族原來居住何地,我們無法知道,未便妄說。比較可靠的是姜水所在。《水經注》“渭水”條下說:“岐水、又東,徑姜氏城南,為姜水。”按《世本》:炎帝姜姓,《帝王世紀》曰:“炎帝神農氏,姜姓。母女登游華陽,感神而生炎帝于姜水,是其地也。”岐水在岐山的南而,當在今陜西岐山縣城的東面,就是地圖上西出岐山、東過武功、折南流人渭水的小水。此水南面隔著渭水,就離秦嶺不遠。秦嶺古代通稱華山,秦嶺南面就叫作華陽,區域很廣,所以《尚書·禹貢》說:“華陽、黑水惟梁州。”它這里說華陽,就是要說梁州和雍州以秦嶺為界。姜水與古華山很近,炎帝的傳說或可以傳播到山的南面,皇甫謐所說的“炎帝母游華陽”,來源頗古,也很難說。……這以上所述文獻內的材料、考古方面的材料、民間傳說的材料似乎完全相合,足以證明炎帝氏族的發祥地在今陜西境內渭水上游一帶。
但是,因為后世的發展,從而將舊地名帶入新居住地的情況,歷史上不勝枚舉,故徐先生前面所舉的各種證據,頂多只能據以推測炎帝后裔中某支有發展至該地,從而將地名和傳說帶入該地這一可能而已,如何能就指稱“炎帝氏族的發祥地”呢?若以“姜水”論,《山海經·北次三經》:“又北三百里,曰陸山,多美玉。[姜阝]水出焉,而東流注于河。”郭璞注:“或作郯水。”譚其驤先生于《〈山經〉河水下游及其支流考》一文中以為“古[姜阝]水當出自今唐縣或望都某山。”[1]則是北有姜水(近代即有不少學人據此及其它一些材料論證“炎帝族”在上黨[2])。姜又通羌[3],《水經注·卷三十三·江水》:“強水、涪水、漢水、白水、宕渠水五水合,南流注之。強水即羌水也。宕渠水即潛水、渝水矣。巴水出晉昌郡宣漢縣巴嶺山。”則是南亦有姜水。且按徐旭生先生的材料標準,《山海經》是第一等材料,何故反倒不及于不入等而只是“也備參考”的《水經注》“渭水”條呢?
徐先生復言:
至于姬水,不知道是現在的哪一條水,可是姬姓的周棄就住在部。姬姓最初的祖先黃帝的墳墓相傳在橋山。橋山,近代的書全說它在今黃陵縣(舊中部縣)境內,實則北宋以前書全說它在漢陽周縣境內。陽周約在今子長縣境內,在黃陵縣北偏東數百里。又黃帝的傳說同空同很有關系:莊于在宥篇載黃帝見廣成子于空同之上。《史記·五帝本紀》也說黃帝“至于空同”。《漢書·武帝本紀》內說:元鼎五年冬十月,“行幸雍,祠五畤,遂逾隴,登空同。”新唐書地理志原州平高縣下有崆峒山,當即此地。平高在今甘肅鎮原縣境內,離陜西界也不遠。看古代關于姬姓傳說流傳的地方,可以推斷黃帝氏族的發樣地大約在今陜西的北部。它與發祥在陜西西部偏南的炎帝氏族的居住地相距并不很遠。
姑且不說先秦存世典籍無黃帝葬于橋山之說,即使是考橋山之地,也并非是如徐先生所言“北宋以前書全說它在漢陽周縣境內”,試舉數例:
《隋書·地理志》:“正平舊曰臨汾,置正平郡。開皇初郡廢,十八年縣改名焉。大業初置絳郡。又有后魏南絳郡,后周廢郡,又并南絳縣入小鄉縣。開皇十八年改曰汾東,大業初省入焉。翼城后魏置,曰北絳縣,并置北絳郡。后齊廢新安縣,并南絳郡入焉。開皇初郡廢,十八年改為翼城。有烏嶺山、東涇山。有澮水。絳舊置絳郡,開皇初郡廢。后周置晉州,建德五年廢。曲沃后周置,建德六年廢。有絳山、橋山。”
《魏書·帝紀·太宗紀》:“壬申,幸涿鹿,登橋山,觀溫泉,使使者以太牢祠黃帝廟。至廣寧,登歷山,祭舜廟。”
《魏書·天象志》:“明年,駕幸橋山,祠黃帝,東過幽州,命使者觀省風俗。”
《水經注·漯水》:“漯水又東,溫泉水注之。水上承溫泉于橋山下。《魏土地記》曰:下洛城東南四十里有橋山。山下有溫泉,泉上有祭堂。”
更兼需要考慮古時行文例多通假,則橋山或名喬山或名蟜山亦是情理中事,再考慮《國語》所言“少典氏娶于有蟜氏”,則橋山者,實際上最有可能為有蟜氏之山。
至于空同之名,更是非止一處,例如:
《左傳·哀公二十六年》:“奉公自空桐入沃宮。”杜預注:“梁國虞縣東南有地名空桐。”
《爾雅·釋地》:“北戴斗極為空桐。”
《史記·五帝本紀》:“余嘗西至空桐,北過涿鹿,東漸于海,南浮江淮。”
宋·葛立方《韻語陽秋》卷十三:“空同山,汝州、岷州皆有之。老杜《送高適書記赴武威》:‘空同小麥熟,且愿休王師。’又以詩寄之云:‘主將收才子,空同足凱歌。’皆岷州之空同也。杜乃用之于武威之詩何哉?蓋武威唐為涼州都督府,與岷州俱隸隴右道,則送適詩雖及之無傷也。《莊子》載黃帝見廣成子于空同之上,《史記》亦載黃帝西至于空同。成玄英疏《莊子》,謂在西北界,則是以為汝州之空同。韋昭注《史記》。乃謂在隴右,則以為是岷州之空同。將孰信邪?余謂莊生述黃帝問道,又言游襄城,登具茨,訪大隗。其地與汝州接,則是汝州空同無疑矣。余嘗至汝州,登茲山而訪其道,有所謂廣成澤者,有所謂廣成城者,有所謂廣成廟者。宣和間,太守林時敷嘗以是請建道觀,其考詳也。《寰宇記》又載涇州安定有笄頭山,一名空同山,又以為黃帝問道之地,益無的據。而盧正援《爾雅》之說,謂北載斗極為空同。其地遠,華夏之君所不到。此又荒忽怪誕之言也。”
明·顧祖禹《讀史方輿紀要》卷五十一《汝州》:“空桐山:州西南六十里。唐盧貞云:天下崆峒有三。一在臨洮,一在安定。《莊子》稱黃帝問道崆峒,游襄城,登具茨,訪大隗,皆與此山相接。今山上有廣成廟,下有廣成城。漢廣成苑蓋亦因山以名也。”
清·鈕琇《觚賸》卷六《崆峒鶴》:“天下崆峒山五。”
其說紛繁,也屬于前面所說“將舊地名帶入新居住地的情況”,是知,凡僅取一說,而沒有詳細審查源流始末的情況,皆不足成證。所以以橋山等地名證黃帝活動于陜西北部,由于地名本身的問題,自然就難以成立。
仔細考慮陜西的炎帝黃帝說,一是因周人的西遷,[4]再是因姜氏的興起,而后裔居地不足以說明祖先亦必居此地,本不待言,于是可知“炎帝氏族的發祥地”的指實實際上是不成立的。而此后徐旭生先生所懸設的“東遷”論述,“西北方的華夏集團本來就分為黃帝、炎帝兩大支,黃帝支居北,炎帝支居南”的說法等等,當然也就成了無本之木了。
二
再看“東夷”,徐旭生先生言:
據我們現在的意見,太皞氏族在東方,屬于東夷集團;伏羲與女媧同一氏族,在南方,屬于苗蠻集團。關于后一點,等到后面談到苗蠻集團的時候再說,我們現在先談前一點。太皞的遺墟在陳,就在今河南的淮陽縣境內。他后人的封地為任、宿、須句、顓臾。據《左傳》杜注“任,今任城縣”,在今山東的濟寧縣境內,“宿,東平無鹽縣”,在今山東的東平縣境內;“顓臾,在泰山南武陽縣東北”,在今山東的費縣境內;“須句,在東平須昌縣西北”,在今山東的東平縣境內。少皞的遺墟在魯,在今山東的曲阜縣境內。
這里,又是以遺跡傳說和后裔所在推定先祖,以為太昊、少昊在東方,又由東方,推定是東夷,問題同前所論。遺跡傳說和后裔居地,明顯都是不能說明先祖的居地必在何處的證據,而由后裔居地在東,直接推定是東夷,更是缺乏邏輯上的關系。齊國魯國俱在山東,能說明周公旦和太公望是東夷人否?當春秋之時,杞國也在山東,是否說明杞人之祖夏后氏,也是東夷呢?若不能的話,何以太昊、少昊便可以如此推定呢?
更不要說“東方”并不就等于是“東夷”,二者差別明顯,完全不是一個性質的概念。
須知,當中原有新興勢力崛起時,周邊國族或者降服,或者外遷,弱小的國族逐漸會邊緣化,而歷史上的望族,于后世支裔必繁,“或在王室,或在夷狄”[5]本就是很平常的事情,當然是不能據以證明太昊、少昊的族系的。(要舉反證也非常容易,以五方配五帝,少皞居西,更以第一等材料《山海經》證之,《西次三經》:“又西二百里,曰長留之山,其神白帝少昊居之。”若以同樣的邏輯,則少昊非西戎莫屬;《山海經·大荒南經》:“少昊生倍伐,降處緡淵。”若以后裔所居推定,則少昊似又當是苗蠻。僅執一端立論,則難免矛盾若此。)
再看太昊,太昊之墟在陳,無論怎么說都是諸夏中原地帶。而且,《左傳·僖公二十一年》有言:
任、宿、須句、顓臾,風姓也。實司大皞與有濟之祀,以服事諸夏。邾人滅須句,須句子來奔,因成風也。成風為之言于公曰:崇明祀,保小寡,周禮也;蠻夷猾夏,周禍也。若封須句,是崇皞、濟而修祀,紓禍也。
有趣的是,前人引文,多引至“以服事諸夏”止,而不引全此后之文。若細讀后文,則假設當時之人以太皞為“東夷”,那么崇太皞之祀,不正是“蠻夷猾夏”行為么,如何能言“紓禍”?而只有以“大皞與有濟之祀”為華夏本有,才談得上是“崇明祀”而正周禮的行為。以此可知,春秋時人,絕不以太皞為“東夷”。
再看少昊,徐先生所言“少皞的遺墟在魯,在今山東的曲阜縣境內”推測當是本于《左傳·定公四年》:“因商奄之民,命以伯禽,而封于少皞之虛。”杜注稱:“少皞虛,曲阜也,在魯城內。”而來。
然而,將此條材料與《左傳·昭公二十九年》所云:
少皞氏有四叔,曰重、曰該、曰脩、曰熙,實能金、木及水。能治其官。使重為句芒該為蓐收,脩及熙為玄冥,世不失職,遂濟窮桑。
及《藝文類聚》所引《帝王世紀》:
少昊帝名摯,字青陽,姬姓也,降居江水,有圣德,邑于窮桑,以登帝位,都曲阜,故或謂之窮桑。
還有張守節《史記正義》曰:
《帝王世紀》云:‘黃帝自窮桑登帝位,后徙曲阜。’窮桑在魯北,或為窮桑即曲阜也。
等內容相印證比較,不難看出,所謂曲阜為少皞之虛的說法,實際上是有個間接過渡過程的,即:少皞之虛名“空桑”,而曲阜有地名“空桑”,因此推認少皞之虛在曲阜。
但是,查《山海經》的《山經》部分有:
《北次三經》:“又北二百里,曰空桑之山,無草木,冬夏有雪。空桑之水出焉,東流注于虖沱。”郭璞注:“上已有此山,疑同名也。”郝懿行疏:“東經有此山,此經已上無之,檢此篇北次二經之首,自管涔之山至于敦題之山,凡十七山,今才得十六山,疑經正脫此一山也。”
《東次二經》:“東次二經之首空桑之山,北臨食水。”
“空桑”之名又可見于下文:
《太平御覽》引《古史考》曰:“伊尹生於空桑,陳留有空桑故城。”
吳任臣《山海經廣注》注:“空桑有二,《路史》云:‘共工振滔鴻水,以薄空桑。’其地在莘、陜之間。伊尹,莘人,故《呂氏春秋》《古史考》俱言尹產空桑。空桑故城在今陳留三十里,又有空桑澗,史稱‘帝榆罔居空桑’,《歸藏》、《啟筮》云‘蚩尤伐空桑’,帝所居也,即此空桑也。兗地亦有空桑,其地廣絕,高陽氏所嘗居,皇甫謐所謂‘廣桑之野’。上古有空桑氏。又《春秋演孔圖》及干寶所記:‘孔子生于空桑’:皆魯之空桑也。”
則說明莘、陜之間及河南開封也有名“空桑”之地,《山經》成于春秋晚期,而《左傳》成于戰國時期,《山經》要早于《左傳》,也就是說在《左傳》成文之前,已有記載言及有多處地名名為“空桑”, 而《歸藏》、《呂氏春秋》所用材料,也是在春秋戰國時期。因此可知,《左傳》中此段內容的記錄者,只是取了當時諸說之一,若再考慮到《左傳》與魯文化的關系,則可知這樣的取舍,明顯很難排除地域文化的影響。
復觀《初學記》卷九引《歸藏·啟筮》所稱:
蚩尤出自羊水,八肱,八趾,疏首。登九淖,以伐空桑。黃帝殺之于青邱。[6]
及《淮南子·本經訓》所稱:
舜之時,其工振滔洪水,以薄空桑。
皆足以說明,在人們印象中,上古少皞之時的空桑,是個多湖澤的地勢低洼地帶,而這樣的地貌特征,明顯與曲阜的丘陵地帶不符,卻可與處于黃河沖積扇平原的河南省開封市陳留鎮的“空桑”地勢相合,此雖不能確證少昊之時的“空桑”必是在河南,也足以證明上古所言空桑絕非山東曲阜。因此,“少皞之虛”原本自然也并非在山東。而由《左傳》之言即推定“少皞的遺墟在魯”且由此推斷少昊是東夷的論述,自然也就不能成立了。
那么,是原始材料本身出了什么問題么?不然,實際上是推斷過程存在很大問題而已。在數十年前,這樣的論述于學界頗為盛行,如果要說哪位古代帝王或國族是東夷,就先是要跟“東”掛上關系,也不問是洛陽之東還是濮陽之東,西土之東還是中原之東,反正要通過各種線索找到個“東”字,然后據此推定是“東夷”;又或者只要名稱中有個“夷”字,即可推定就是“東夷”族屬。所論皆頗為粗疏,從邏輯上講,本就是不能成立的。
徐旭生先生下文舉《逸周書·嘗麥》:“命蚩尤于宇少昊”為一證,“在漢代關于蚩尤的傳說全在今山東的西部”為二證,“要之,九黎為山東、河北、河南三省接界處的一個氏族。蚩尤為其酋長,所以他敗死以后就葬在他那屬地的東境”為三證,“《鹽鐵論·結和》篇內說:‘黃帝戰涿鹿,殺兩曎、蚩尤而為帝’”為四證,來證明蚩尤也是東夷集團。
問題是,如何能因為蚩尤和太昊、少昊有關,就證明蚩尤是東夷集團了呢?所論太昊、少昊屬東夷既然本就不成立,那么這里關于蚩尤的一證、四證,很明顯也是不成立的了。至于二證,僅取漢代傳說在山東西部立證,但是《逸周書》明言“殺之于中冀”,《山海經·大荒北經》也稱“蚩尤作兵伐黃帝,黃帝乃令應龍攻之冀州之野”,《述異記》也有“秦漢間說,蚩尤氏耳鬢如劍戟,頭有角,與軒轅斗,以角抵人,人不能向。今冀州有樂名蚩尤戲,其民兩兩三三,頭戴牛角而相抵。漢造牛角戲,蓋其遺制也。太原村落間祭蚩尤神,不用牛頭。今冀州有蚩尤川,即涿鹿之野。漢武時,太原有蚩尤神晝見,黽足蛇首;主疫,其俗遂立為嗣”的記載,凡此皆因為不能和山東有關,不能和山東有關,也就意味著不能和東夷有關,于是就不在所論了?自然是不能如此的。仔細追究的話,即便是和山東有關,也顯然不能說就和東夷有關。因此,其二證也是不成立的。關于其三證,徐先生書中以“黎”這個地名代替“九黎”這個稱謂,而所言及的三個“黎”地,一在山西,一在河南,一在山東,然后棄山西者不取,以“我們覺得自鄆城到浚縣雖屬跨越兩省,可是相去并不很遠。這些全是九黎氏的故地,崖尤的領土。衛地的犁也就是這方面一個地方,不過字體小有不同。歷世相傳,到漢朝仍有黎及黎陽各地名。可是得名的原面早已忘掉,遂生出來些奇怪的揣測。至于東方的黎與太行山內的黎相離也不太遠。九黎氏歷受壓迫,避居山中,也是頗近情理的事”的模糊說法將九黎歸為“山東、河北、河南三省接界處的一個氏族”,于是終于能與山東有關并歸之為東夷,這與另外三證一樣,明顯是不能成立的。
此后,徐先生又論及皋陶,以為“后來皋陶的‘皋’,仍是太皞、少皞的‘皞’……《帝王世紀》說‘皋陶生于曲阜’……皋陶氏族出于少皞氏族更可以得到證明了。并且奄為嬴姓,督國即為奄舊地,偃、嬴同字,則奄君即為皋陶后人也很難說。”少皞不能說是東夷,前文已論,而且,沒有任何先秦文獻指實東夷是偃姓或者嬴姓,皋陶即伯夷,毋庸贅言,《國語·鄭語》明言“姜,伯夷之后也,嬴,伯翳之后也。”若伯夷是東夷,那么置姜姓于何地呢?難道將炎帝也歸入東夷么。
其后是羿,徐先生言“在夏朝初年與夏敵對的后羿,辛甲作的《虞箴》內說:‘在帝夷羿’,羿前加夷,足以證明他屬于東夷集團。”甚是難懂,若如此說,黃帝有子名夷鼓[7],是否足以說明黃帝是東夷呢?這樣分析的話,那么結合上面姜姓來源,那么豈不是說炎黃華夏皆是東夷了?
仔細考慮相關于夏代記載,應該不難看出一個現象,以《竹書紀年》為例,與夏發生關系的其它國族,大都被記錄為“夷”,或叛或朝,總是諸夷,看不到蠻、苗、戎、狄等稱謂。那么,為什么會這樣?一個合理的考慮就是,“夷”與“人”形近意同,就像《春秋》稱齊人、宋人、衛人、鄭人、許人、曹人等一樣,夏時將夏以外的國族皆稱為“夷”,這里的夷只是其它國族的泛稱(也完全可能是本即書“人”,后世傳寫訛誤為“夷”),夏時稱“夷”,商時稱“方”,如此而已,而不是一個大的“東夷集團”下的若干小分支(夷作為外族泛稱,于先秦典籍多見,這里就不一一列舉了)。
關于“東夷”的內容,可追溯的最早出土文字材料即為甲骨文中“夷方”的記載了,這與《左傳》所言“商紂為黎之搜,東夷叛之”大致相應,然而此前是否有關于“東夷”的稱謂呢,此“東夷”是有具體所指還是一種泛稱呢?前輩學者多有舉《后漢書》及《三國志》等言及“東夷”的內容為說者,但是,此二書去先秦已遠,當時關于“東夷”的概念已然非常泛化,所論自然不足為據,如何能以此證明殷商之前的歷史呢?再者,甲骨文中的此“夷方”也并非就是后世泛稱的“東夷”集團,而是有具體領域的一個國族,此本不待煩言,則“東夷”作為泛稱,嚴格地說,尚不能早于戰國時代,何以卻在學界會出現一個橫亙中國東部,縱跨數千年歷史的“東夷族”的說法呢?此甚難解者。此“族”是指血緣?地域?文化?政治關系?凡此諸多內容在關于“東夷”的論述中往往混而無別,令人茫然失解,如墜五里霧中。試問,夏之前的文化能直稱“夏文化”么,商之前的文化能直稱“商文化”么,何以“東夷”如此特殊呢?因此筆者認為,“東夷”這個稱謂,已經在后世歷史進程中過于泛化了,而對于先秦時期的歷史研究而言,當據原始文本重新加以甄別區分,理清相應的有效時間范圍與空間范圍。而不宜再大筆一揮,將東部地區的不同時期、不同地域的文化一概以“東夷”稱之。
由以上所論,不難知道,徐先生所論東夷的“我覺得皋陶與后羿全是屬于少皞氏族的人……這一集團中重要的姓,有太皞的風、少皞的嬴、皋陶的偃。又有一己姓為莒所改。……這一集團所居的地域北自山東北部,最盛時或者能達到山東的北部全境。西至河南的東部,西南至河南的極南部南至安徽的中部,東至海”這個龐大的“集團”或稱“族系”實際上只是將古史世系中的太昊、少昊等人套用在大汶口文化及山東龍山文化、岳石文化這些考古文化上的一種一廂情愿的想法,而且這種套用,從論證過程上說是非常成問題的。
三
此后是所謂“苗蠻集團”,徐先生言:
這個集團,古人有時叫它作蠻,有時叫它作苗,我們感覺不到這兩個名詞中間有什么分別,所以就綜括兩名詞,叫它作苗蠻。這一集團的問題比前兩集團較為復雜;第一因為前兩集團在早期相互以至于可以相混的關系幾乎沒有,可是同這一集團關系極深,幾乎可以作它的代表的人物,祝融或祝融氏族,差不多古書全說他出自顓頊,而顓頊卻不屬于這一集團,這就使它同其它集團有容易相混的危險。再從地域方面來看,這一集團的地域似乎以湖北、湖南、江西等地為中心,迤北到河南西部熊耳、外方、伏牛諸山脈間,可是祝融八姓建國的地域卻超乎這個范圍不少。第二因為據我們現在的研究,伏羲與女媧實屬于這一集團,傳說由南方傳至北方。可是,自從劉歆用比附《左傳》與《周易系辭》的辦法把伏羲與太昊說成一人,兩千年間,大家全認為定論。以至于一談到伏羲畫卦,大家就會立時想起河南省淮陽縣的太昊陵。這樣就更增加問題的復雜性。我們現在試著對于這個復雜錯綜的問題加以分析和解釋。
“蠻”與“苗”當然不同,這個無需深論,因此徐先生的這個冠名恐怕只好說比較隨意。后面,徐先生也意識到這樣的“集團”論述有著怎樣的問題了,但卻仍堅持其說,這點就不太好理解了,且說伏羲女媧如何就是“由南方傳至北方”?這一點實際上任何堅實的證據都沒有,只是當時流行之說而已。至于祝融,也完全不是所謂“苗蠻集團”的成員,徐先生自己在后文就有說“在傳說中,同這個集團有最深的關系的為祝融氏族。它雖然開始時不屬于這個集團(后詳),但是以后不惟他的后人為這一集團做領導,他個人的名字可以說成了南方集團的象征。每次提及他,大家總會聯想到南方,聯想到苗蠻”,也就是說,徐先生也同樣知道祝融不是苗蠻集團,所有“可以說成了南方集團的象征”的說法,只是因為“聯想到南方,聯想到苗蠻”,“聯想”當然是不能當證據用的。而且,要說聯想,祝融恐怕只會讓人聯想到“楚”,聯想到“八姓”,《國語》中已明稱其后裔“或在王室,或在夷狄”,若“或在夷狄”的后裔即可證祝融屬“苗蠻集團”的話,“或在王室”的后裔,又可證祝融屬于何種集團呢?明顯可見其論述不成立。
此后,徐先生還提到了三苗與驩兜,然而卻認為:
至于郭璞所注‘驩兜堯臣,自投南海而死,帝憐之,使其子居南海面祀之’,那是后人調和《山海經》與《堯典》的說法,他們不曉得《堯典》的說法不過是一種誤會,與事實無當。
可是《山海經·海外南經》:“三苗國在赤水東”條郭璞注還有“昔堯以天下讓舜,三苗之君非之,帝殺之,有苗之民叛入南海,為三苗國”的說法可以印證該說,且在當前的考古文化發現上也有相應的反應,如《中國新石器時代城址的發現與研究》中就提及:
從彭頭山文化經大溪文化、屈家嶺文化至石家河文化,是一個自主而連續漸進的發展過程。只是到了石家河文化晚期,這個地區受到來自中原文化的強大影響,文化發生很大變化,以至部分研究者把石家河文化晚期視為完全不同的文化系統。從20世紀90年代起,這個地區相繼發現了8座城址,……出現在屈家峙文化時期的部分城址,如馬家院和走馬嶺等,到石家河文化早期已經衰落,暗示了江漢地區從屈家嶺向石家河文化的轉變很可能是以暴力的方式進行的,這種方式又是以不破壞整個地區文化傳統的延續性為前提的。但是到了石家河文化晚期時,情況發生了根本性的逆轉,江漢地區史前城址的全面廢棄和具有中原風格的器物群的普遍出現,都反映了土著文化連續發展進程的中斷。這種文化現象的發生或許正與中國早期文獻中記載的堯舜禹時期中原地區以華夏為主體的民族對江漢一帶的幾次大規模軍事征伐活動有關。[8]
顯見,三苗的南遷與隨之而來的追殺與當時的考古文化的上的變化可以對應得很好,如何能就簡單否定了文獻記載呢?并且,徐先生有下面的說法:
至于驩頭與顓頊的關系,恐怕是因為將來祝融成了南方集團的代表,可是自古相傳就說祝融出于顓頊,所以驩頭也跟著他錯成出于顓頊的氏族。說苗民氏族出自驩頭,就足以證明這兩個氏族屬于同一集團。
問題是,祝融并非什么“南方集團”的代表,前面已論。而且,說祝融出自顓頊,若祝融與驩頭間毫無關聯的話,如何能影響到說驩頭也出自顓頊?既然假設祝融是中間媒介,那么為什么是驩頭被追述為出自顓頊,而不是出自祝融呢?很明顯這其間的諸多問題,徐先生都并沒有給出清晰的解釋,只是在各種材料間做有利于自身的取舍,并做著各種假設性立論而已。
徐先生于后稱:
專從地理觀點看,也就可以知道祝融八姓很難說成屬于苗蠻集團的。雖然如此,前邊我們說過梼杌是從深化人民出去,跑到淺化人民中間去做首領,祝融大約也是同類的人物。他雖然出于另外的集團,但是由于他到苗蠻集團中做首領,苗蠻自然受他的影響,而他及他的后人的風俗習慣大部分也要同化于苗蠻,也是一種不可免的情形。我們所分的集團,主要是注意在文化方面,血統方面無大重要。所以后人把祝融當作南方集團的代表,也可以說沒有錯誤。不過這所指的是楚、是蠻羋、是夔、是邾等氏族。其它散處各地的氏族并不屬于苗蠻集團。
不過,祝融什么時候“到苗蠻集團中做首領”了?出于什么文獻的記載?既然祝融之后的“八姓”都“很難說成屬于苗蠻集團的”,何以把其先人祝融“當作南方集團的代表,也可以說沒有錯誤”卻能夠成立呢?由此可見,實際上,徐先生只是想把考古文化層面的南方文化,上溯到三代之前,并與古史世系相聯系而已,而這樣的聯系,從根本上說卻是并不能夠成立的。
注釋:
[1]《長水粹編》第437頁,河北教育出版社,2000
[2]如《華夏文明之根探源:晉東南神話、歷史、傳說與民俗綜合考察》一書中便有“神農氏發祥于上黨考”一文。
[3]《古文字通假字典》第394頁,中華書局,2008
[4]《國語·周語上》:“昔我先王世后稷,以服事虞、夏。及夏之衰也,棄稷不務,我先王不窋用失其官,而自竄于戎、狄之間。”
[5]《國語·鄭語》
[6]青邱,《春秋·宣公十二年》:“楚滅蕭。晉人、宋、衛、曹同盟于清丘。”京相璠曰:在今東郡濮陽縣東南三十里。魏都尉治。”
[7]《國語·晉語四》
[8]趙輝、魏俊:《中國新石器時代城址的發現與研究》,北京大學中國考古學研究中心、北京大學古代文明研究中心:《古代文明》,文物出版社,200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