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夜精品免费视频,亚洲区欧美区,久久成人精品视频,成人免费网站观看

韋慶遠對高拱改革之研究
——評《隆慶皇帝大傳》和《張居正和明代中后期政局》

  在高拱(1513-1578)學術研究史上,著名史學家嵇文甫(1895-1963)和韋慶遠(1928-2009)二先生都作出了重要貢獻。如果說20世紀40-60年代嵇先生對高拱的學術思想進行了開創性研究,那么,20世紀90年代韋先生對高拱的改革又進行了重點探討。關于嵇先生的研究,筆者已撰文評述[1],本文擬就韋先生的研究概況加以梳理和簡評,試圖從一個方面彰顯其學術貢獻。

  韋先生于1997年和1999年分別出版了其專著《隆慶皇帝大傳》[2]和《張居正和明代中后期政局》[3]。兩著以較大的篇幅論述了明代中后期政局,其中論及到高拱改革的定位、綱領、內容、思想等諸多方面,并提出了一些重要觀點。

一、改革定位——“隆萬大改革”的“始創期”

  關于明代中后期的大改革運動,過去一般將其定位為“萬歷初元改革”或“十年大改革”,沒有提及在此之前的高拱及其隆慶改革問題。嵇先生在20世紀40-60年代提出:“高拱是一位很有干略的宰相,在許多方面開張居正之先”[4](P451);“其實新鄭于江陵還是先進,江陵的學術和事功有許多地方實在可說是淵源于新鄭?!盵5](P420)筆者也曾提出:“從隆慶三年到六年,在穆宗高度信任與重用下,高拱大刀闊斧地進行了一系列洗刷頹風、振興朝政的改革,在清整吏治、選用賢能、復蘇經濟、安邊強兵等方面都頗有建樹,使嘉靖朝遺留下來的因襲虛浮、積弊叢生的內政外交局面有所改觀,對緩解明王朝的衰落起到了一定的作用?!盵6](P2)在此,嵇先生和筆者雖然強調了高、張改革的傳承關系和高拱改革對緩解明王朝衰落的重要性,但是卻沒有給予高拱改革以明確的定位。

  韋先生的發展之處,就在于對高拱主持的隆慶改革予以明確的定位,即“隆萬大改革”的“始創期”。韋先生說:

  準確地說,明中葉的改革實際上是從隆慶三年(1569)高拱復出,其后任內閣首輔,張居正任重要閣員時期開始的。舉凡整飭吏治、加強邊防、整飭司法刑獄、興修水利、推行海運、改革中央和地方軍政人事制度,重點推行清丈土地和實行一條鞭法、恤商惠商等多種政策方略,都是在這個時期出臺,并且立竿見影地取得過成果……可以說,隆慶時期實為大改革的始創期,實為其后萬歷朝進一步的改革奠立基礎和確定政策走向的關鍵性時期。由張居正總攬大權以主持的萬歷十年改革,基本上是隆慶時期推行改革方案的合理延續和發展。兩者之間的承傳和銜接關系是非常明顯的。也可以說,如果沒有在隆慶時期奠定初基,萬歷時期的改革勢難如此迅猛地得到開展。有鑒于此,筆者……將隆慶和萬歷兩朝的改革運動作為一個不同階段性的整體,總稱為隆萬大改革。隆慶時期為第一階段,萬歷時期為第二階段。[3](P4-5)

  在這里,韋先生提出“隆萬大改革”的觀點不僅充分肯定了隆慶時期高拱的改革功績,而且還把以高拱為主、以張居正為輔的隆慶改革定位為“隆萬大改革”的“始創期”或“第一階段”,此后萬歷朝十年大改革只是隆慶改革方案的合理延續和發展,兩者之間具有明顯的承傳和銜接關系。韋先生又進一步指出:高拱“內恃皇帝的殊眷,外用本身的識見和魄力,叱咤風云于隆慶中期以后的政壇,進行了重要的整頓和改革,為其后的萬歷朝十年大改革奠下基礎。”[2](P204)由此可見,韋先生的這一定位既突出了高拱改革的地位和開創作用,也是對嵇先生上述觀點的繼承和發展。

二、改革綱領——《除八弊疏》

  在韋先生之前,有學者曾論及到高拱《挽頹習以崇圣治疏》(亦即《除八弊疏》)的具體內容[7](P258-259),但沒有將其提升到改革綱領的高度來認識。而韋先生的創見就在于,他突出強調了高拱的《除八弊疏》在其改革中的指導作用,并提出高疏與張居正的《陳六事疏》是指導隆萬大改革的兩份綱領性文獻。韋先生說:

  他們在主持內閣,推行改革之前曾先后提出了自己的帶有綱領性的政見主張,即高拱的《除八弊疏》和張居正的《陳六事疏》。兩份疏文都是作者在認真考察朝政腐弊的癥結所在,深思熟慮地研求其解決方法之后提出來的。[5](P300)

  在韋先生看來,高疏作為一篇充滿憂危意識,關切實際政治的文稿,“提出了一系列大破常格,立足于變的方案,堅持變則通,通則興,絕不應再抱殘守缺”;它所“掃除的八弊也是抓住了明中葉官僚政治最主要最惡劣的方面,高在執政后,也是首先針對此八弊痛加割治,然后在此一基礎上再樹立新猷的”[3](P8、301)。韋先生認為,高拱明知任何陳規惡習已經形成為風氣,已被強加于社會之上而又受到承認以后,要將之蕩滌糾正,是存在很大難度的。“但吏濁兵弱財匱均根源于此,又絕不能視若無睹,再養癰為患,坐待沉淪。故此,必須‘飭’之‘攘’之而且‘振而理之’。事在人為。積重難返而當返,難于卒變而應變。這就是本疏文的主旨”[3](P325-326)。韋先生又通過具體分析高疏列出的“壞法”、“黷貨”、“刻薄”、“爭妒”、“推諉”、“黨比”、“茍且”和“浮言”之弊在社會和官場上所造成的惡劣影響,以及高疏提出的根除“八弊”的處方,指出盡管“高拱開出的根除‘八弊’的處方,是比較原則的,但當他執政以后,確曾采取過一系列具體的措施,以貫徹實現其經世醫國的方案……他以‘除弊’立論,要求改變舊制舊俗中不利于國計民生的方面”[3](P330)。

  不僅如此,韋先生還就高拱《除八弊疏》與張居正《陳六事疏》作了比較分析。他說:“張疏草成在隆慶新君已嗣位一年之后,局勢已大體明朗,有條件提出一些具有前瞻性的設想,故疏文內容較為豐富全面;而高疏則起草于嘉靖去世前夕,且因嘉靖崩逝而未上奏,在當時政治陰霾密布,前景莫測的情況下,疏文只能集中于除弊?!盵3](P301)由于高疏和張疏呈上的時間不同,強調的重點不同,所以“高拱《除八弊疏》,在揭露嘉靖末葉廊廟和各級官吏中的積弊方面,較之張居正《陳六事疏》更為具體深入,但在營造新局面的建議方面,則不如張疏條分縷析,全局在胸。但兩份疏文在當時都具有重要的意義,特別是聯系到高張二人不日都要躍登政治舞臺的中央叱咤風云,扮演重要的角色,這兩份完成于嘉末或隆初的帶綱領性的文件,就顯得更具分量?!盵3](P331)

三、改革內容——吏治、軍事和邊政

  從高拱改革的內容來說,韋先生斷言:“有些著作,甚至在敘述此一時期歷史時,但言張居正主持的萬歷十年大改革,而對隆慶時期高張聯手領導和取得的豐碩成果不置一詞,顯然是悖離了歷史的真實。”[3](P288)這一論斷不符合實際。因為早在韋先生之前,嵇先生就曾提出:“拱是練達吏事的,當他在禮部時,已能厘革宿弊,使奸吏為之股粟?!盵8](P681)“拱有干濟才,勇于任事。既為首輔,更慨然以天下為己任,其籌邊、課吏、用人、行政,不數年間,成效卓然?!盵4](P450)筆者在其相關論著中也有所論述[6](P2-5)。只不過嵇先生和筆者的論述言之簡略,沒有展開而已。

  韋先生對高拱改革內容的研究,主要是在吏治、軍事和邊政方面作了拓展和深化。具體來說,可歸約為三:其一,知人和用人。韋先生說:“他在短短兩年半的時間內,親自擬寫了大量有關吏政的章奏和批示,今存《掌銓題稿》三十四卷,即為此類文書的匯集。在其中,他針對隆慶時期吏治的現狀,吸取歷朝歷代,特別是明朝建國以來有關得失教訓,對人事工作的各個環節,逐一重新進行檢驗,當興當革,雷厲執行。”[3](P344-345)如,高拱在任內一再上疏請起用有能力和有操守的人才,如對已休致的吏部尚書楊博、禮部尚書高儀,均奏請重新召用;對現任工部尚書,但擅長水利的朱衡,則請不拘常規,請以尚書本職兼左副都御史銜前去督理河工,并發專敕以加重其威權;對于雖在病中的名將譚綸,仍留兵部尚書之任,寧可俟其病痊之日再視事,而不輕用不夠稱職之人。其他如侍郎陸樹聲、楊巍、浙江左布政使王宗沐等,都因各具專長,請加升用。“事后證明,高拱推薦起用的數十官員,稱職率是很高的”[3](P346)。

  其二,人事制度改革。韋先生提出:一是高拱對軍事領導體制和邊防將官選任制度的突破性改革。如把兵部“一尚二侍”舊體制改為“一尚四侍”新體制,加強軍事領導力量;培養和使用兵部中級人員和邊疆軍事人才;選拔生長在邊塞地區的人士進入兵部工作;對于守邊備戰的文武官吏,必須給予特殊的優惠,在晉升方面應作出特別的規定;在邊防要配備德才兼備的官吏??傊?,“高拱在這一方面是有創造和建樹的”[3](P358)。二是以政績而不以科舉資格作為任官主要依據和加強對官吏的考察。如,破除“拘攣之說”,實行進士舉人并用之制;健全考察制度,明確考察標準,擴大考察范圍,另外還重用鹽政馬政官員,以政績為準酌用蔭敘官員,完善地區回避制度,等等。“總而言之,高拱倡議和推行的人事政策,是隆慶朝進行政治改革中相當重要的一環,其理論和實踐,對后代也是有參考意義的”[3](P364)。

  其三,促成“俺答封貢”的實現。韋先生以較多的筆墨論述了高拱在西北取得的靖邊功績。他認為高拱針對二百年來的西北邊患,聯手張居正,采取以撫為主、以戰為輔的戰略方針,巧妙利用俺答孫兒把漢那吉叩關降明的有利時機,周密部署,巧用謀略,通過遣返、收叛、封貢、開市等幾個環節,最終迫使俺答稱臣納貢,并成功擒斬漢奸趙全等人,平息叛亂勢力,從而解除了二百年來的西北邊患[3](P364-392)。總之,高拱“當時在西北、西南和東南邊防沿線,都取得了百年未見的相對安定,各方面工作經過初步整頓,都有了起色,部分地阻遏了國勢的下滑”[3](P393)。

  韋先生通過研究高拱的吏治、軍事和邊政改革,對其作了高度評價:“高拱是有明一代最有魄力、最有識見、最敢于改革舊制,而又能妥慎制訂符合實際需要新規制的吏部尚書。他在任職的兩年半中,所謀劃和推行的新法,實為明代人事制度掀開新的一頁?!盵3](P352)可以說,這一評價是確當的。

四、思想基礎——“更法以趨時”的變革理論

  韋先生試圖把高拱的改革與其變革理論結合起來,以其變革理論論證其改革的合理性、合法性,由此奠定高拱改革的思想基礎。他說:

  高拱不僅是一個能干的、有謀略有大魄力的政治家,而且也是一個博學精慮的思想家。他著有《春秋正旨》、《問辨錄》、《日進直講》、《本語》等學術著作。在這些著作中,既尖銳揭駁宋儒對《春秋》經義的穿鑿曲解,批判程朱理學的高談玄論,不切實際?!谥髦?,還反復借史論事,從評述歷史人物和歷史事件中,聯系到當時的現實政治問題和叢積的弊端,探求解決之法。高拱鉆研學術是為達到經世的目的,主張“法以時遷”,“更法以趨時”,體現著一個務實型政治家的追求和理念。[3](P10-11)

  高拱與程朱理學不同,不是為了學術而學術,而是為了革除積弊,達到經世目的而鉆研學術的。高拱用以指導改革的理論指南,即是其闡發的“法以時遷”,“更法以趨時”的變革理論。對高拱的變革理論,韋先生是從隆慶內閣保守派與改革派在學術或意識形態上相對立的角度來闡述的。他提出:“一方是以徐階、李春芳、趙貞吉三人為主要代表的、尊奉在南宋學者陸九淵‘心學’基礎上發展過來的‘陽明學派’;而另一方,則是在外表上仍自詡為儒臣,口頭上未嘗悖離孔孟之道,但實際上服膺并推行戰國時期商鞅、申不害、韓非等法家學說的高拱和張居正。”[3](P8)正因為高、張尊崇陽儒陰法,崇尚先秦法家的變法思想,故此隆萬大改革才得以出現并取得了顯赫成果。韋先生說:

  高拱、張居正一生的事功建立在深厚的學術根基之上。隆萬大改革之能出現并取得過顯赫的成果,絕不是枝節性的就事論事,零打碎敲的孤立性的個別調整,而是擷取了儒法兩大學派的精粹,有所吸收,又有所甄別選汰,構筑成比較系統的變革理論。[3](P10)

  高拱正是體會到這些先驅者的睿智和膽識,吸取歷史的教訓,而又結合隆慶時期的現狀,熔鑄成自己的理論觀點,用以推行改革運動的。[3](P192)

  高拱構筑的變革理論,韋先生認為有兩個特點:一是“變”。他說:“作為隆萬大改革前一階段的主要領導人,高拱的主導思想是,承認變動,主張變制,堅持通過變革以求治。”[3](P291)二是“實”。他說:“高氏以實學思想抨擊理學末流,用以為隆慶階段改革樹立指南,開闊視野,規范工作?!盵3](P288)顯然,這是對嵇先生“新鄭學術,尚通、尚實”[5](P434)觀點的繼承和發展。

  另外,韋先生還闡發了高拱的重商思想。他認為,高拱之前雖然已有一些官僚兼學者論述過重商惠商的言論,如弘治時期的倪岳、弘正之間的李夢陽、嘉靖時期的張居正等,但是“真正能站在執政地位,將重商惠商見解轉變為全國性的實際經濟政策的,是高拱”[3](P402-403)。韋先生以高拱于隆慶四年(1570年)三月上奏的《議處商人錢法以蘇京邑民困疏》為例,指出:“這篇疏文以具體的事實材料,反映商人的愁苦和商業的窘困,并奏請隆慶皇帝采取有力措施,頒下明詔,革除宿弊,是在明代經濟史上一篇重要的文獻。”[3](P403)高拱的可貴之處,不但在于他的關懷民瘼,能具體而準確地掌握實情,更在于他作為現職大學士兼吏部尚書,高居在當時國家官僚機器的最上端,卻能痛揭瘡疤,為那些備受欺凌,被壓在權力底層的商人呼號。在韋先生看來,高拱不僅主張懲貪革弊,解除商困,而且“還著重論述到建立健全錢幣制度的重要性,因為它對于安定民生和便利商民,都是至關重要的”[3](P405)。實際上,高拱實施的重商惠商政策不但減輕了商人的苛捐雜稅,促進了商品經濟的發展,繁榮了市場,而且還能開辟稅源,增加稅收,基本上滿足了邊防軍政費用的需要,使國家的財政收入有了切實可靠的保障,隆慶后期的財政狀況比隆慶初年有了明顯好轉,赤字也大為減少[9]。

五、成就與問題

  韋先生對高拱改革的研究取得了重要成就,這是應該充分肯定的。韋先生的成就,主要有三:其一,對高拱改革作了歷史定位。以往史學界沒有對高拱主持的隆慶改革加以定位,而韋先生的創新就在于,首次將其定位于“隆萬大改革”的“始創期”或“第一階段”,指出隆慶改革為萬歷改革奠立了基礎,確定了政策走向;后者是前者改革方案的合理延續和發展,其間的承傳和銜接關系是明顯的。如果沒有隆慶時期奠定初基,萬歷朝的改革也就勢難如此迅猛地展開。可以說,這一定位凸顯了高拱改革的歷史地位。其二,肯定了高拱的改革功績。韋先生通過對其吏治、軍事和邊政改革的研究,既肯定了高拱的改革功績,又認定他是有明一代最有魄力、最有識見、最敢于改革舊制的吏部尚書,并為明代人事制度掀開新的一頁。這一高度評價在史學界是鮮見的。其三,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了“褒張貶高”的傳統偏見。由于受舊史學的影響,一些研究者或囿于門戶之見,或存有歷史偏見,或固守狹隘的地域觀念,把高拱與張居正對立起來,判定張是事功卓著的改革家,而高則是“奸惡”、“佞臣”。甚至為了抬高、美化張居正,丑詆、厚誣高拱,完全抹煞高拱的改革功績和學術貢獻,將其改革事功和邊防功績完全戴到張居正頭上,由此形成“高冠張戴”、“褒張貶高”的傳統偏見。韋先生正是通過消除舊史學的影響,破除“褒張貶高”的傳統偏見而提出他的新觀點的。

  無庸諱言,韋先生在高拱改革研究方面也有其薄弱之處,甚至是空缺。大致說來,有三個方面:(1)政治改革方面,韋先生對高拱的吏政、軍事、邊政改革的研究較為充分,但其法治、漕政改革則沒有涉及。高拱在主政期間,針對嘉、隆時期法治敗壞的局勢,大刀闊斧地進行了一系列整頓改革,如采取督令觀政進士講求律例、整頓刑官、明刑執法、申嚴法紀等諸多整頓措施,并取得了明顯成效[10]。高拱還對當時漕運廢弛的狀況,提出并初步推行河、?!岸凡⑦\”的治漕方略,由于這一方略同張居正存在分歧,在隆慶后期沒有得到全面實施,但在其后卻得到了張居正的大力推行,并取得了顯著效果[11]。對這些問題,韋先生沒有論及。(2)邊疆治理方面,韋先生重點論述了高拱促成西北“俺答封貢”的實現及其意義,但對高拱在東北、西南和南方的靖邊功績的研究明顯不足。實際上,高拱除了促成“俺答封貢”之外,在東北重用遼巡張學顏、總兵李成梁抗擊女真和土蠻入侵,取得“遼左大捷”;在西南任用貴州巡撫阮文中,和平解決水西土官“安氏之亂”;在南方重用兩廣總督殷正茂,鎮壓少數民族反叛和倭盜侵擾[12](P281-308)。這些問題,在韋先生的研究中乃屬缺弱。(3)改革思想方面,韋先生只是論述了高拱“更法以趨時”的變革理論。實際上,除了這種變革理論之外,高拱還通過對“天人感應”和“災異譴告”說的批判所闡發的“修人事以勝天災的”的實事思想[13]和“挽刷頹風,修舉務實之政”的實政思想[14],也是構成高拱改革思想的重要內容。顯然,韋先生這一方面的研究相對薄弱。

  導致上述薄弱或空缺之處,據筆者揣測,其原因可能是:其一,韋先生是在研究隆慶帝和張居正中而論及到高拱的,并非專論高拱;其二,他主要研究明清政治史、經濟史、檔案史,而非主要研究明清思想史。盡管如此,我們也不能苛求韋先生,他畢竟在高拱研究方面作出了重要貢獻,提出的一些觀點在史學界也有著廣泛影響。因此,我們既要肯定韋先生的學術成就,又不諱言某些方面的缺弱。這才是評價韋先生的正確態度。

參考文獻:

[1]岳天雷.嵇文甫對高拱的開創性研究[N].光明日報,2009-2-23(12).

[2]韋慶遠.隆慶皇帝大傳[M].沈陽:遼寧教育出版社,1997.

[3]韋慶遠.張居正和明代中后期政局[M].廣州:廣東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

[4]嵇文甫.論高拱的學術思想[A].嵇文甫文集(下)[M].鄭州:河南人民出版社,1990.

[5]嵇文甫.張居正的學侶與政敵——高拱的學術[A].嵇文甫文集(中)[M].鄭州:河南人民出版社,1990.

[6]岳天雷.《問辨錄》校注·前言[M].鄭州:中州古籍出版社,1998.

[7]牟鐘鑒.高拱的實政論及其理論基礎[A].陳鼓應等.明清實學思潮史(上卷)[M].濟南:齊魯書社,1989.

[8]嵇文甫.再論高拱的學術思想[A].嵇文甫文集(下)[M].鄭州:河南人民出版社,1990.

[9]岳天雷.高拱惠商政策和幣制改革[J].鄭州經濟管理干部學院學報,2007(1).

[10]岳天雷.論高拱的法治改革[J].遼東學院學報(社科版),2009(3).

[11]岳天雷.論高拱的治漕方略——兼論與張居正的分歧[J].黃河科技大學學報,2009(4).

[12]岳天雷.高拱實學實政論綱[M].長春:吉林大學出版社,2006.

[13]岳天雷.論高拱的唯實無神論思想[J].中國哲學,1999(9).

[14]岳天雷.高拱的實學思想及其實政價值[J].中州學刊,2000(5).

(作者單位:河南工程學院人文社會科學系)

  

Comments are closed.

主站蜘蛛池模板: 宁国市| 惠水县| 潼南县| 扬中市| 屯留县| 雷州市| 旅游| 衡水市| 通道| 家居| 余庆县| 嫩江县| 洛川县| 阳春市| 石门县| 浪卡子县| 农安县| 黄山市| 石楼县| 桦川县| 象山县| 沂源县| 扎兰屯市| 获嘉县| 梅州市| 嵊泗县| 肥乡县| 甘南县| 怀远县| 兖州市| 广州市| 丰宁| 雷州市| 南江县| 栾城县| 洛浦县| 迁安市| 平凉市| 贺兰县| 固始县| 西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