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談宋代文化史研究的材料建設
宋代文化史研究的意義,我想是無容置疑,也是不勞多說的,現在的問題是怎樣有效地進行。說是“有效”,我的意思是要避免文化史研究中極易產生的空對空的現象。文化本來是一個相當寬泛的概念,我們如果不從一個個具體的課題著手進行研究,就很容易過了若干年,熱鬧了一陣,回過頭來一看還是停留在原來的起點上。
我們幾個對陳寅恪先生的學問感興趣的朋友常常談起陳先生的一篇長篇專論《天師道與濱海地域之關系》。南京大學的周勛初同志總是說這篇文章寫得漂亮極了。我覺得它實際上是有關東晉南朝一篇幅度很廣而立論深刻的文化史專文。文章首先從天師道起源于山東、吳越一帶濱海地區這一易為人忽略的現象說起,然后逐漸說到天師道如何從民間傳入到官僚、貴族、皇室,引發上層的權力傾軋及社會動亂,接著又逐個考察東晉南朝的一些世家大族,如瑯邪王氏,高平鄭氏,吳郡杜氏,會稽孔氏,義興周氏,陳郡殷氏,丹陽葛氏、許氏、陶氏,東海鮑氏,吳興沈氏,這些士族的代表人物無一不受天師道的傳習和影響。如著名文學家沈約,表面上以闡釋儒、佛自許,但臨終之際,卻仍采用道家的上章首過之法。文章概括地說:“東西晉南北朝時之士大夫,其行事遵周孔之名教(如嚴避家諱等),言論演老莊之自然,玄儒文史之學著于外表,傳于后世者,亦未嘗不使人想慕其高風盛況,然一詳考其內容,則多數之世家其安身立命之秘,遺家訓子之傳,實為惑世誣民之鬼道,良可慨矣。”文章從天師道的傳習路線考察,竟至挖掘出當時上層士族行為與心理矛盾的一個深秘,這些表面上風流倜儻的士大夫,頭腦深處卻為極愚昧淺薄的鬼道迷信所盤踞。因此陳寅恪很有自信地說:“明乎此義,始可與言吾國中古文化史也。”這篇文章還論述了天師道的傳播與書法藝術發展的關系,而且敏銳地提出了濱海地域為不同文化接觸最先之地,容易接受外來的影響,促進文化的交流與發展。這些,都使他的論文有足使后人探究的理論深度和學術思路。
但陳寅恪的立論是有著大量的文獻材料作依據的。除兩晉南北朝的正史外,他大量引用了《真誥》、《抱樸子》、《水經注》、《世說新語》、《太平御覽》、《異苑》、《廣弘明集》、《高僧傳》、《風俗通義》、《云笈七籤》,以及為數眾多的唐宋人筆記。沒有這些材料,就不可能作出這種種引人思考、令人信服的新穎見解。
話說回來,我覺得,我們現在要進行宋代文化史的研究,也得先作材料上的準備,要有計劃、有分工地作材料上的積累。我想到的有這樣幾方面:
一、科舉。科舉開始興盛于唐朝,但真正得到發展是在宋代。唐朝每年選取的進士不過二、三十名,明經多一些,也不過一百來名。宋代每科的進士一般是幾百名,再加上諸科、特奏名,總要上千名,甚至幾千名。到了宋代,科舉才真正與知識分子的生活道路聯系起來。但我們現在還缺乏像清人徐松《登科記考》系統地記述唐代歷年科第狀況那樣的書,對宋代科舉的具體情狀可以說還是若明若暗。而對宋代科舉的情況不了解、不熟悉,則有些與作家生活有關的事情就易發生誤解。如大家知道李清照與其后夫張汝舟離異事,《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五十八紹興二年九月是這樣記載的:“右承奉郎、監諸軍審計司張汝舟屬吏,以汝舟妻李氏訟其妄增舉數入官也。”什么叫“妄增舉數”?張汝舟何以因此而屬吏定罪?過去一些論著,有的說是貪污受賄,更多的則是含糊不清,一筆帶過。其實這所謂“舉數”,即與宋朝科舉制特殊規定有關。原來宋朝科舉中有特奏名一項,即舉子累試不中,到了一定的年齡和次數,可以不再經解試和省試,直接參加殿試,而殿試時不管合格與否,都賜予及第、出身,授予官職。舉數即參與省試、殿試的次數。現在留存的宋代幾種登科錄,進士及第人名,都注明有一舉、二舉、五舉等字樣。也正因此,政府對此有嚴格的規定,《宋史·選舉志》說,舉子所報家狀及試卷,“署年及舉數、場第、鄉貫,不得增損移易。”而這位張汝舟,當是考了幾次未中,于是在試卷中作弊,妄增舉數,蒙混過關,被授予官職。這當是作為妻子的李清照清楚此事,等二人關系變惡,李清照即以此告他,張汝舟當然只好服罪。這只是舉極小的一個例子,科舉與文人的關系有不少值得探索的地方。據我所知,國家教委考試中心正在組織編撰中國歷代考試制度資料,宋代部分已委托鄧廣銘先生主編,由張希清同志具體負責,而杭州大學歷史系龔延明同志于研究宋代官制稍告一段落后,正傾其全力作《宋登科記考》的工作。當然,有關宋代科舉的材料,可搞的還有不少,希望這些系統的輯集在近幾年內都能有所成。
二、刻書。宋代刻書風氣極盛,印刷事業與城市經濟的發展提供了有利的物質條件。這對宋代文化是極有關系的。北京大學古文獻所編纂的《全宋詩》,在《編纂說明》中曾以詩文集的刊刻為例,說:“宋代司庫州軍郡府縣書院都有刻書,除了醫書、史書、地志外,就要算刻本朝人的詩文集,所刻者大多為其所在鄉里,或歷官之處,如宣和四年吉州公使庫刻歐陽修《六一居士集》五十卷,紹興十年宣州軍州學刻梅堯臣《宛陵集》六十卷,紹興十七年黃州州學刻王禹偁《小畜集》三十卷等;宋時又有所謂家塾本,數量也很多。……這些公私所刻,再加上杭州、四川、福建等地的書坊大量印行,宋人別集的編刻,據現在所知,在六百家以上,大大超過唐集。”文學如此,醫學、農業及其他科技等書,隨著刻書事業的興盛,也當更加大量印行。但是,關于宋代刻書的材料,現在還缺乏系統的搜集與編纂,我們現在要引用有關的情況,還須從《書林清話》等少數幾十年前所編的書中翻檢,這對我們目前所要進行的文化史研究是極不相稱的。
三、文人生活。文人生活與文化的密切關系,當然是不言而喻的。我覺得與文人生活有關的,除科舉外,還有學校,這方面的材料我們還相當缺乏。又譬如為后人所艷稱的翰林學士,我們往往唐、宋并提,實際上宋代的翰林學士與唐代有很大的不同。唐代的翰林學士,在中后期,職位相當重要,稱為“內相”。宋代翰林學士,初期尚受到重視,但到后來,權限就日益不及唐朝,特別是元豐改官制以后,學士院成為正式機構,學士品雖高,但政治作用卻下降,被置于相權控制之下。因此即使像蘇軾那樣,也終于受到政治斗爭的牽連,而累起累貶。至于傳統所謂宋代文人待遇優厚的說法,也應有具體的分析。北宋中期以后,直至整個南宋,黨爭不斷,文人遭難遇禍者不在少數,甚至有些年份連作詩都要被禁,可謂歷史上所未有。這種種情況,都應該有系統的材料匯輯和分析。我相信,經過材料的輯集,有關宋代的文人生活將會被重新研究與認識。
四、城市生活研究。宋代城市發展是經濟史的一個特點,其實城市發展對于文化的影響恐怕是更大的。我們過去有一種看法,認為封建社會主要是農民與地主的對立,則研究的重點應放在農村,這樣就長期忽視對城市的研究。實際上隨著經濟的發展,即使在封建社會,城市的地位與作用也越來越顯著。馬克思就說過:“城市本身表明了人口、生產工具、資本、享樂和需求的集中;而在鄉村里所看到的卻是完全相反的情況:孤立和分散。”(《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1卷第56頁,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宋代城市生活,如酒樓、倡伎即與音樂、詞曲有關系,說書與小說有關,至于像南宋幾個城市集中的刻書中心,更與文化的發展有關。我們應在《東京夢華錄》、《都城紀勝》、《夢粱錄》、《武林舊事》以外,更廣泛的搜輯城市生活材料,這對于認識宋代文化的特質有極大的幫助。
五、文學年表。我總覺得我們對年表的作用還是估計不足。實際上詳盡的、準確的年表或編年材料,對于系統地認識文學發展過程,梳理互相交錯的文學現象,有非常大的好處。譬如過去曾有一度誤解的王禹偁反對西昆體,就是沒有搞清楚王禹偁與楊億、劉筠的生活年代與活動經歷。好的年表或編年材料,將會清楚地提供我們:在哪些年份,有哪些作家退出了文壇,而同時又有哪些有才華的新秀脫穎而出;在同一時期,在不同的地區有哪些作家在進行活動,他們的創作彼此有什么影響;作家間的交往,有些只是一般的唱和,有些則明顯帶有創作群體的意識,這些又是在哪些年月中進行的。這些,都可在年表或編年材料上,如電視屏幕那樣得以顯現。我相信,這對于我們把握錯綜復雜的文化現象,加深我們對發展過程的研究,是極其有利的。
當然,文化史研究的材料準備,要做的還有很多,但如果我們在以上幾方面都能在今后幾年內作出成果,這必將大大推動我們整個的研究,使我們的文化史研究工作也像我們的經濟發展一樣,隔幾年就能上一個新臺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