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歷代兵制簡表(漢—清)
朝代 | 軍制概要 |
西漢 |
中央兵: 地方兵:大都是特種兵,如巴蜀的“材官“,隴西之“車騎”,會稽之“樓船”各隨其地所宜而置之。另外還有屯田兵。 |
東漢 |
中央兵(如西漢仍建南北,略有改動): 漢靈帝時,于京師設“西園八校尉”,由宦者負統率之責: 地方兵:東漢初罷郡國兵,以京兵任征伐。末年,群雄皆擁兵。 |
三國 | 曹魏、蜀漢之制,大體如東漢。曹丕時州郡復典兵,州置都督,后又加四征(征東、征西、征南、征北)、四鎮(鎮東、鎮西、鎮南、鎮北)將軍之號。又置大將軍、都督。孫吳則多水軍。 |
西晉 |
中央兵有“七軍”、“五校”: 七軍:左衛將軍、右衛將軍、前軍將軍、后軍將軍、左軍將軍,右軍將軍、驍騎將軍,“中領軍“總統之(中軍將軍)。 五校:屯騎、越騎、步兵、長水、射聲(各領千人為營,皆在城中)。晉武帝為防地方權大,廢去州郡兵。 |
東晉 南朝 |
東晉、南朝兵制弛廢。東晉每遇征戰,或發“奴兵”,或募兵。僅謝玄募練的“北府兵”,稱勁旅,大破前秦苻堅。 宋齊梁陳多系臨時發丁,或將帥各募部曲。 |
北朝 |
北魏孝文帝時,行均田制,用征兵制,建羽林、虎賁軍; 北齊軍制分為內外,外有步兵曹,內有騎兵曹; 西魏、北周行“府兵制”稽民為兵,農隙訓練。共設百府,每府委一郎將主之。分屬二十四軍,開府各領一軍。設大將軍12人,每人統兩開府。設柱國六人,每人統兩個大將軍。總統于宇文泰。 |
隋 |
實行府兵制:設十二衛(左翊衛、右翊衛、左驍騎衛、右驍騎衛、左武衛、右武衛、左屯衛、右屯衛、左御衛、右御衛、左候衛、右候衛。設將軍分統,共百府。府有郎將、副郎將、坊主、團主。府兵受田,免租調。 又設驃騎、車騎二府,長官分別為驃騎將軍(后改鷹揚將軍)、車騎將軍(后改副郎將)。別置沖折府、果毅府。 |
唐 |
唐代亦實行府兵制,前后凡三變: 1、玄宗之前實行府兵制:中央設十二衛(本十六衛,其中左右監門衛、左右千牛衛不領府兵。十二衛是:左右驍騎、左右武衛、左右威衛、左右領軍衛、左右金吾衛),每衛設上大將軍一人,大將軍一人,將軍二人,下領折沖府。 全國折沖府共634個,在關內有261個。折沖府分上、中、下三等。上府統兵1200人,中府統兵1000人,下府統兵800人.其下有“團”(300人)、“隊”(50人)、“火”(10人)。每折沖府設折沖都尉1人,左右果毅都尉各1人,長史1人,兵曹1人.每團設校尉1人,每隊設隊長1人,每火設火長1人。府兵服役年齡為20—60歲。平時受田務農,農隙訓練,有戰事則出征。平時輪番赴京宿衛,稱為“番上”。出征時,臨時任命將領。戰爭結束,兵歸府,將還朝。 2、玄宗時,均田制崩潰,府兵制亦敗壞,改募“彍騎”,以衛京師,仍由十二衛統之。 3、唐代后期,中央仍恃“禁軍”(即南北衙兵中北衙兵)計有:左右御林軍、左右龍武軍、左右神策軍、左右神武軍、左右神威軍十軍。大都有宦官統之。 地方則藩鎮(節度使)各擁重兵,且有軍號,如魏博節度使統轄之兵稱“天雄軍”,徐泗兵稱“武寧軍”等。下至五代亦如此。 |
宋 |
宋代兵種有四類,以禁軍為主: 禁軍:中央之衛軍,為宋代兵力骨干,分駐京師及各地,輪番更戍。由殿前司及侍衛司統之。各設都指揮使,赴都指揮使、都虞侯各一人。侍衛親軍又分為馬、步兵。 廂兵:諸州之鎮兵,其中壯勇者選入禁軍。廂兵不甚訓練,大都服役官署。 鄉兵:選自戶籍或士民應募者,非各地常有。 藩兵:塞下內附部落之兵。 南宋高宗時,立御前五軍,稱為神武軍,隸樞密院,后改屬殿前司。 |
元 |
兵種有三類: 蒙古軍:蒙古男子年十五以上,七十以下,盡僉為兵。十人為一排,設排頭。其上有百戶、千戶、萬戶。元世祖忽必烈時,中央設五衛,以統宿衛諸軍。衛設親軍都指揮使。外地則在萬戶之下置“總管”,千戶之下置“把總”,百戶之下置“彈壓”,立樞密院以總之。某方有戰事,則臨時置行樞密院。 探馬赤軍:僉諸部族之人為軍。 漢軍:僉漢人為軍。 其它還有“匠軍”,將工匠集中編成;又設“新附軍”, 為俘虜的宋兵 |
明 |
中央設五軍都督府,另有皇帝親自統帥的十二衛。成祖北遷后,增至七十二衛;地方設衛、所;省設都司; 明太祖洪武26年規定全國設都司17,留守司1,內外衛所329,守御千戶所65,其后又有所更改; 明代京軍,成祖時設三大營(五軍營、三千營、神機營),景帝時于謙編練“十團營”。英宗復辟后擴充為十二營“選鋒”,武宗以后,又設東西兩“官廳”; 地方邊地,有駐兵重鎮九處,稱為九邊:遼東、宣府、大同、延綏、寧夏、甘肅、薊州、太原、固原。九邊統兵者為總督或總兵官。 |
清 |
八旗兵:滿洲、蒙古、漢軍各有八旗(紅、藍四旗,鑲黃、鑲白、鑲紅、鑲藍四旗),分駐京師和各省城。其中正黃、正白、鑲黃三旗為皇帝親軍。八旗兵長官為將軍、都統、副都統; 綠營:清廷將統一過程中收編的明軍和其他漢人按明軍舊制,以營為單位組建軍隊,除在京師五城戍衛以外,絕大部分分駐全國各省。其掌管有:提督、總兵、副將、參將、游擊、都司、守備、千總、把總。 |
陳友冰摘編